行业平稳发展及创新探索

来源: 互联网 2016-07-28
行业平稳发展及创新探索
行业平稳发展及创新探索阶段(2008年至今)
2008年以后,由于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增速的放缓和股市的大幅调整, 基金行业进入了平稳发展时期,管理资产规模停滞徘徊,股票型基金呈现持续净流出态 势。面对不利的外部环境,基金业进行了积极的改革和探索。
(一)“放松管制、加强监管”
这一时期,基金监管机构不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贯彻“放松管制、加强监管” 的思路,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开展专户管理等私募业务、设立子公司开展专项资产管理和 销售业务、设立香港子公司从事RQFIl等国际化业务,基金产品的审批也逐步放松,取 消产品发行数量的限制,审核程序也大大简化。在放松管制的同时,加强了行为监管, 打击违法活动,设立“不能搞利用非公开信息获利、不能进行非公平交易、不能搞各种 形式的利益输送”三条底线。
监管机构还推动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修改。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 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并于2013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新《证 券投资基金法》对私募基金监管、基金公司准入门槛、投资范围、业务运作等多个方面 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①扩大调整范围,将私募基金产品纳入管制范 围。规范私募基金运作,统一监管标准,防范监管套利和监管真空。②放宽机构准入, 松绑基金业务运作。在市场准入、基金募集审批、基金投资范围、业务运作限制等方面 取消或者简化了限制规定。③规范服务机构,定义了基金服务机构的种类和监管要求。 ④防范业务风险,加强投资者保护。在市场主体行为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同步加强了监管 要求。⑤强调自我约束和自律管理。,促进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自律的作用发挥,强化市 场自我规范、自我调整和自我救济的内在约束机制。新《证券投资基金法》后,监管机 构配套出台了众多的基金业改革措施,这些新措施的推出,在拓宽基金公司业务范围、 扩大基金投资标的、松绑投资运作限制、优化公司治理、规范行业服务行为等方面,取 得了较大进展。2012年6月6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式成立。伴随法律法规的 修订完善,我国基金业的制度基础得以夯实,基金业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这拓 展了基金业改革创新的空间。
(二)基金管理公司业务和产品创新,不断向多元化发展 随着行业管制的放松和市场化改革,基金管理公司业务范围得到极大拓展。业务和 产品创新热情得到释放。除了传统的公募基金业务外,企业年金业务、社保基金、特定 客户资产管理等业务有了较快发展。子公司投资于非上市股权、债权和收益权资产的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始大量出现,一些基金管理公司还开始涉足财富管理业务。基金产品 创新也得到较快发展,基金产品更加精细化,覆盖范围更广。出现了各类股票型、债券 型分级基金产品,行业、债券、黄金、跨市场和跨境等ETF产品,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 产品,T+0和具有支付功能的货币市场基金和场内货币市场基金等新产品。
(三)互联网金融与基金业有效结合
互联网金融与货币市场基金领域成功融合,凭借在投资回报和资金运用便捷性方 面的综合竞争优势,成为公募基金行业快速成长的新生力量代表。2013年6月,与天 弘赠利宝货币基金对接的余额宝产品推出,规模及客户数迅速爆发增长,成为市场关 注的新焦点。此外,淘宝网店、好买基金网、天天基金网等网上销售基金的创新方式 也逐渐兴起。
(四)股权与公司治理创新得到突破
修改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放宽了基金管理公司股东的资格条件,2013年国务院 批复同意了中国证监会关于主要股东和非主要股东条件的请示,对自然人成为股东做出 了明确规定。2013年、2014年,天弘、中欧等基金管理公司先后实现管理层及员工持股, 也有不少公司通过子公司来间接实现管理层股权激励,这些探索体现了基金行业人力资 本的价值,有利于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五)专业化分工推动行业服务体系创新
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实施为基金服务机构大发展提供了空间,加速了行 业外包市场的发展。特别在基金销售方面,一批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获得基金 代销资格,依托互联网的独立销售机构和支付机构得到壮大。
(六)混业化与大资产管理的局面初步显现
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配套政策的颁布实施,搭建了大资产管理行业基 本制度框架。私募基金纳入统一监管,基金管理公司可以通过设立子公司从事专项资产 管理业务,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可以申请开展公募基金业 务。各类金融机构交叉持股现象更加普遍,发行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形成相互关联的业 务网络,同时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企业的逐渐进入,一个更加开放、竞争 的资产管理时代已经到来。
截至2015年3月底,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资产管理规模合计达到约23.82万亿 元,其高顿募基金资产规模5.24万亿元,基金公司管理的非公开募集基金资产(基金 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专户、基金公司管理的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规模 6.96万亿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规模2.79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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