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来源: 互联网 2016-08-10
我国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9节 我国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一、基金信息披露的国家法律
二、基金信息披露的部门规章
三、基金信息披露的规范性文件
四、信息披露自律性规则
第二节 基金主要当事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一、基金合同
(一)基金合同的主要披露事项
(二)基金合同信息利用
二、基金募集说明书
(一)招募说明书的主要披露事项
(二)招募说明书信息利用
三、基金托管协议
第四节 基金运作信息披露
一、基金净值公告
二、基金季度报告
三、基金半年度报告
四、基金年度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在年度报告中的责任
(二)正文与摘要的披露
(三)关于年度报告中的“重要提示”
(四)基金财务指标的披露
(五)基金净值表现的披露
(六)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
(七)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披露
(八)基金持有人信息的披露
(九)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的披露
五、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第五节 基金临时信息披露
一、关于基金信息披露的重大性标准
各国信息披露所采用的“重大性”概念有两种标准:
(一)“影响投资者决策标准”
(二)影响证券市场价格标准“
二、基金临时报告的披露
三、基金澄清公告的披露
第六节 货币市场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
(一)封闭期的收益公告
(二)开放日的收益公告
(三)节假日的收益公告
二、偏离度公告
(一)具体披露要求
1、在临时报告中披露偏离度信息
2、在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的重大案件揭示中披露偏离度信息
3、在投资组合报告中披露偏离度信息
(二)对偏离度的分析
当影子定价法所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超过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正偏离)时,说明基金组合中存在浮盈;反之,当存在负偏离时,基金组合存在浮亏。
三、货币市场基金财务指标的净值表现的披露
四、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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