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票据

来源: 互联网 2016-09-06
中央银行票据
1.中央银行票据的概念
中央银行票据是由中央银行发行的用于调节商业银行超额准本金的短期债务凭证,简称央行票据或央票。其前身为l993年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两期共计200亿人民币的中央银行融资券,该融资券主要为解决当时中央银行缺少可用于公开市场操作的债券的困难。2002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将公开市场业务中未到期的正回购转化为中央银行票据,真正的中央银行票据出现。2003年4月起,中央银行票据正式有规律地滚动发行。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每周二、周四分别发行l年期和3年期中央银行票据,确定价格的方式则采用利率招标和数量招标。流通在市场上的中央银行票据期限还包括3个月、6个月和远期票据,其中以1年期以下的央票为主。
2.中央银行票据产生的原因
中央银行票据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其一,自2001年加入WT0后,我国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的双顺差呈现出加速增长的势态,外汇储备爆发式增长。由于我国的汇率制度和企业的结售汇制度,央行不得不在外汇市场上购买外汇,被动投放基础货币。
为了控制货币供给,央行通过发行中央银行票据冲销购汇带来的货币供给的扩张,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内流动性过剩的压力。其二,我国的国债期限结构以中期为主,3~5年的国债占比超过80%,l年期的短期国债占比不到10%。因此,中国人民银行无法通过国债市场实现短期的、大规模的公开市场业务操作。而央票弥补了我国国债期限不合理的缺点,为公开市场操作提供了有效的市场工具。
3.中央银行票据的特征
中央银行票据市场的参与主体只有中央人民银行及经过特许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通过与商业银行进行票据的交易改变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的数量(商业银行一般会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的行为),从而影响整个市场的货币供给水平。
4.中央银行票据的分类
中央银行票据分为普通央行票据和专项央行票据两种。普通央行票据即中国人民银行在公开市场操作中使用的票据。专项央行票据主要用于置换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发行本身并不会改变市场上基础货币的供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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