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基金从业知识点:证券市场的结构

来源: 互联网 2016-05-16
1.层次结构。
按证券进入市场的顺序而形成的结构关系划分,证券市场的构成可分为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
(1)证券发行市场又称“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是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按照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发行程序,向投资者出售新发行的证券所形成的市场。
(2)证券交易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是已发行的证券通过买卖交易实现流通转让的市场。
除一、二级市场之分之外,证券市场的层次性还体现为区域分布、覆盖的上市公司类型、上市交易制度以及监管要求的多样性,形成多层次证券市场。
根据所服务和覆盖的上市公司类型,可分为全球性市场、全国性市场、区域性市场等类型;根据上市公司规模、监管要求等差异,可分为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创业板或高新企业板)等。
2.品种结构。
依有价证券的品种而形成的结构关系划分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衍生品市场等。
(1)股票市场是股票发行和买卖交易的场所。
(2)债券市场是债券发行和买卖交易的场所。
(3)基金市场是基金份额发行和流通的市场。封闭式基金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开放式基金则通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公司申购和赎回实现流通转让。
(4)衍生品市场是各类衍生产品发行和交易的市场。随着金融创新在全球范围内的不断深化,衍生品市场已经成为金融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3.交易场所结构。
按交易活动是否在固定场所进行,证券市场可分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
有形市场也称为“场内市场”,是指有固定场所的证券交易市场。
无形市场也称为“场外市场”,是指没有固定场所的证券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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