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顿网站整理了2018年11月份开始实施的财税法规,还会陆续增加本月新发布当月实施的法规。
 
中央法规:
 
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
 
关于印发《中央高校捐赠配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发布《中央高校捐赠配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
 
关于公布部分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海关总署为执行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根据第218号修订),现公布部分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归类意见作为归类决定执行。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
 
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恶意透支信用卡行为有了新规范:5万以上才可认定为“数额较大”;50万以下,在公诉前全部归还的可不起诉。
本文来源:中国高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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