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利/文
 
倘若一种新生事物的概念、内涵外延的边界尚未厘清,其何以颠覆?怎样创新?
 
金融科技,即Fintech(Financial Technology),近年来在国际国内快速升温。尤其当区块链、数字币得到广泛关注之后,不少人认为,二者将成为“信任的机器”、“价值互联网”,可以颠覆法定货币体系和复式记账法,可以再造生产关系和社会组织、商业模式,形成人人自组织、人人自金融的全新网络社会;科技应用的最重要最有价值的领域,将是传统上一直被严格监管、高高在上的金融领域,尤其是政府高度垄断的法定货币体系。因此,要特别重视科技在金融领域应用的研发和实施,即要大力发展金融科技。
 
在我国,大力发展金融科技,也成为很多地方政府以及企业和创业者的战略选择。
 
但是,作为一个新的概念,现在社会上对什么是“金融科技”,如何推动金融科技加快发展、健康发展,却还存在不少模糊认识和盲目冲动,亟待厘清和准确把握。
 
不妨从“金融科技的本源、应用需要配套的条件,趋利避害的发展宗旨”这三个维度去深入探讨、甄别是非,寻找拥抱金融科技的正确姿态,从而真正促进金融创新。
 
本源:金融科技是互联网新时代的产物
 
其实,金融科技是源自互联网新时代的产物;科技对金融的影响,已进入深层次阶段。
 
按照国际权威机构“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的定义,金融科技是指科学技术带来的金融创新,它能创造新的模式、业务、流程与产品,既可以包括前端产业也包含后台技术。
 
但问题是,金融自诞生以来,一直都是在利用各种相关技术不断增强自身的产品和流程创新,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严密风险控制,更好地发挥应有作用。比如,银行资金汇划清算的报单(凭证),由原来通过邮政部门寄送,到以电报方式传送,再到通过银行内部网络(局域网或专用网)进行信息传递,效率不断提高,成本不断降低、安全性不断增强,现在更多的开始利用公共网络进行信息传递。再比如,银行的计算工具,也由算盘,发展到计算器,再到不断改进的计算机;银行所运用的凭证,也由传统的纸质凭证,越来越多的转变为电子凭证,甚至连货币也越来越多的由纸币和硬币转变为电子货币或数字货币。那么,为什么以往没有“金融科技”的概念,而现在忽然出现了火热的“金融科技”风潮?
 
这就涉及到科学技术发展的阶段性和影响力的问题。以往很多技术应用到金融领域,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一般都只是在某个领域形成了局部的影响,难以形成金融整体性划时代的深刻变化。而随着互联网以及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各种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现在科技对金融的影响,已经进入到深层次根本性的阶段。
 
其一,互联网新时代正在走来。
 
必须看到,互联网自上世纪60年代诞生以来,现在正在发生划时代的变化。
 
随着宽带传输、移动互联、影像或生物识别、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计算、虚拟现实等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广泛应用,互联网的覆盖面和渗透率大幅度提升,相关技术的组合功能明显增强,正在推动信息技术从计算机(IT)时代进入互联网(NET)时代,推动人类社会进入一个万事万物互联、随时随地互联的“互联网新时代”,信息互联网、实物互联网(物联网)、价值互联网等相互融合、跨界发展。这将推动人类社会发生深刻变革,信息社会加快发展。
 
首先,互联网的广泛发展、信息的高效传播,拉近了资源供需双方的距离,打破了原来受信息不充分不对称制约所形成的行业分工,以及产业流程中各个环节、中介组织的设立和职责边界,推动产业链垂直整合、横向开放、一体化生态化发展,减少运行环节,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促进社会组织形态、运行模式和思维方式等方面深刻变化,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上实现分工合作,按需生产、租赁共享等快速发展,大大降低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例如,传统的电视机生产企业,一般首先需要有工人、厂房、设备等基础条件,然后需要采购原材料并进行加工。产成品需要通过批发到零售机构,零售机构往往是按月甚至是按季进行销售资金的结算。这样,电视机生产企业不仅需要大量的固定资产投入,原材料和产成品等都会占用大量资金,而且当电视机给购买者安装完成后,基本上就与用户割断了联系,仅仅依靠电视机本身获得盈利,空间越来越小,经营总体上非常困难。
 
但是,在互联网时代,电视机企业不再局限于电视机作为一个视频播放器的生产,而是要与电视机播放内容的生产和供应紧密结合,同时,将电视机改造成为互联网的智能终端,使其成为联系内容供应商与消费者的桥梁。这样,电视机的设计必须具备互联网的思维,纳入从内容到终端、从平台到大数据的完整体系中进行,从而打破原有的业务边界,实现产业链的垂直整合。同时,要焦急核心优势领域,开放配套领域寻求合作共赢。
 
电视机品牌拥有者,主要集中于电视机的设计以及系统和性能优化,定型后可以在全世界范围内寻找最好的部件供应商提高产品和服务,具体生产也可以外包给专业的组装工厂。在此基础上,可以进行电视机的网上预定并收取一定的定金,根据订单,直接向组装厂家发出生产通知,在约定时间内将电视机组装完成并通过专门公司发送给购买者,安装调试后再收取尾款。这样,电视机品牌企业并不需要厂房和设备,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实现按需生产,甚至在具备主导权的情况下,可以让合作伙伴垫资供货和生产,不仅可以大大减少资金占用,而且可以通过定金等增加资金来源。
 
更重要的是,从电视机安装开通之时开始,就成为电视机品牌企业数据中心的智能终端(当然,也可以利用电视机上网从事其他网络活动),每台电视机何时开机、何时关机、看了什么内容、实际操作情况等,数据中心会全部采集,进而通过大数据的分析,对用户进行精准的了解(用户画像),从而有针对性的开发和推送内容产品,增强内容开发的有效性。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围绕用户各个方面的需求,不断拓展网络平台的功能,拓展合作伙伴和有效供给,包括定向投放广告等,为用户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服务,真正体现“用户中心、需求至上”的理念,形成全新的网络社区或商圈,打造全新的商业模式和运行体系。
 
其次,互联网互联互通、跨界融合的发展,会突破原有的地域、行政的边界,大大消除不必要的环节和中介,推动社会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在更大范围上重新配置和组合,形成网络生态化经济体系,企业组织和运行方式可能发生深刻变化,注册地与办公地可以分离,居家式、分散式办公会加快发展,人们相互联系、交通方式等也会改变;不同地区或城市的区位优势会发生深刻变化。如果不能跟上互联网的发展步伐,融入到网络生态体系中发展并形成自己的比较优势,越来越多的企业,特别是实力较弱的中小微企业,就完全可能被淘汰。
 
同时,在互联网的基础上,各种新技术才能得以更好的组合应用,并形成以证券化、数字化资产运行为核心的“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相对应(就像金融成为“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相对应一样),二者紧密联系、相互影响,但又相对独立,短时间内难以完全融合。网络世界会突破国界,要完全以现实世界各国的法律法规去约束网络世界是不现实的,设想短期内以网络世界完全颠覆或替代现实世界同样是不现实的。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
 
在网络世界,越来越多的运行规则会内置到网络系统中,由电脑自动运行,减少人为干预,从一定范围看,会出现“去中心、去中介”的趋势和特征,大量人工处理的事情将被机器替代。但实际上互联网将经济活动和经济往来的空间大大拓展了,正在推动人类社会迈向更广范围、更高层次的分工合作,开放共享、合作共赢成为主题,租赁共享经济加快发展。从全社会整体而言,即使是网络世界,也依然需要有必要的中心和中介,人依然是世界的中心,物依然是世界的基础。
 
再次,信息技术的发展,正在推动数字(信息)资产成为新的越来越重要的资产。社会信息的归集必然要从目前以经济业务承办方为主体归集和拥有数据,从经济活动发起人角度看存在“大数据碎片化、重复多”的问题,转向以社会经济活动的行为发起人(包括法人和个人)为主体,全面、完整地归集其所有的经济信息,形成其在实物资产、货币资产之外更重要的数字(信息)资产。这将大大提升“大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用性,为法人和个人的风险评估、信用建设、融资便捷等提供重要基础,为发展诚信社会和诚信文化奠定重要基础。这需要通过立法明确法人和个人对数字资产的所有权,在充分保护其所有者的隐私和权益基础上,推动社会数据的开放和有偿共享。
 
其二,互联网的发展,使中国迎来换道超车,领先世界的历史性机遇。
 
互联网互联互通、跨界融合的特性,其功能的发挥需要有良好的基础设施和足够大的空间与流量。中国在互联网应用方面具备全世界单一国家最好的条件:地域大、人口多、基础设施发展快,经济社会成长性好。
 
在互联网和信息社会,小国家要培育自主的大型互联网公司是不现实的,小国家要在更大范围整合资源并成为世界领先的强国同样是不现实的。
 
中国仍处于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发展过程中,深化改革开放的潜力依然巨大。互联网互联互通、跨界融合的特性,正在通过技术的力量,打破原有的体制机制所存在的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很多桎梏,使其成为推动改革开放的重要力量。
 
例如,电商业务引入中国后,之所以能迅猛发展,现在中国一家的电商交易规模相对于其他所有国家的总和,不仅因为中国人口多、通讯设施发展快,快递劳动力便宜等,更是因为传统商业物流领域行政管理色彩浓、环节多、成本高、效率低(中国物流成本长期处于全世界最高的行列)。引入电商业务后,很多线下的管理没有跟上,使其成本降低的程度远远超过发达国家开放的市场,尽管也带来一些需要解决和完善的问题,但毋庸置疑的是,电商的发展已经推动相关方面深化改革开放,并形成了全球领先的影响力。由此延伸开来则不难看出,互联网的发展必将成为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非常重要的推动力。
 
互联网的发展,也在推动配套产业和基础设施的发展。中国完全有可能在全世界率先进入5G时代,北斗全球定位体系也将达到世界领先水平,这都将推动中国互联网信息社会加快发展,并对经济社会产生深刻影响。
 
其三,互联网及相关技术正在深刻改变金融。
 
金融是社会资源配置的枢纽,是现代经济运行的核心,互联网的发展给金融,尤其是中国金融带来难得机遇和深刻挑战,正在深刻改变金融的发展轨迹、组织形式和运行模式。
 
发展轨迹:自从货币金融产生以来,特别是货币转化成资金或资本之后,一直朝着专业化、独立化运行的方向发展,形成“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相对应的格局。但互联网的发展正在推动越来越多的金融功能融入到经济活动中一体化、数字化、自助式运行,因而推动金融发展轨迹正在发生根本性转变:由越来越脱离实体经济独立运行,转变为越来越回归和融入实体经济一体化运行。
 
组织形式:从按机构分业经营,转向围绕客户需求突出功能优势发展混业经营;从各机构独立运行,转向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社会化分工合作。
 
运行模式:从依靠机构网点和人员操作实物型凭据,越来越多地转为网上运行,由当事人自己操作、系统自动控制,智能化、数字化运行,大量由人工参与的金融活动将被机器取代,金融机构和网点的数量将大幅度缩减。
 
竞争焦点:业务场景、获客能力成为金融市场竞争的焦点。从业务发起人和资金源头上抓起,进行全流程服务,是金融机构业务稳定发展的根本(“交易银行”模式);全面、及时、完整地掌握客户资金运行和变化情况,是准确开展客户授信和风险控制、积极发展金融业务的关键。因此,以客户为中心,从客户经济活动源头开始的产融结合(需要有配套的专业监管),成为互联网时代金融发展的必由之路。
 
互联网金融科技应用的主要领域:
 
网络支付。形成移动化、场景化、数字化、自动化的互联网支付体系(需要满足KYC以及AML等要求)。支付是产融结合、资源互补、生态发展的重要环节。
 
网络交易。打造开放共享的互联网金融产品销售与交易平台(金融“电商”),平台服务商与金融产品经营者分工合作,通过金融产品的充分交易,扩大直接投融资、促进利率市场化、增强金融普惠与活力,实现投融资主体资产负债表优化和风险分散的目的。
 
网络资管。在一站式金融交易平台基础上,实现金融交易者全面的网络资信管理和风险控制,以及真正从客户财富管理的角度出发跨金融领域进行综合产品设计的大资管(泛金融)。
这其中,网络支付是基础,网络交易是核心,网络资管是方向。
 
金融监管:从机构监管转向业务和行为监管;从线下到线上:互联网的发展正在形成现实世界与网络世界并存和相互融合的格局,需要相适应的网络运行规则和管理体系,需要运用监管科技促进监管创新。
 
所以,金融科技是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能够对金融整体业态产生深刻(划时代)影响的若干技术及其应用的统称。它是互联网新时代的产物,没有互联网的发展,就不会有“金融科技”热潮的出现。
 
条件:金融科技应用需要配套的条件
 
未来已来。或许,应对划时代热潮的变化,需要塑造与之对应的配套条件或生态环境。
 
如前所述,金融科技并不单纯是指技术,而是包括技术的应用;且也不是简单的应用一些技术,在某个领域形成了局部的影响就可以了,而是要形成金融整体性划时代的深刻变化。因此,发展金融科技就需要完整的配套行为和条件。
 
这至少包括:技术的研发与软硬件的配套;商业应用模式的研发;应用场景培育以实现落地运行,特别是需要数字经济和智能社会的发展环境;政府在政策与法规方面的推动和支持,带头推动政务公开、信息共享和数字经济发展,培养和吸引相关人才聚集等。
 
考虑到互联网互联互通的特性,互联网基础上金融科技的发展一定会突破行政地域的限制,形成相关产业和人才的聚集,形成一个或数个金融科技研发中心、运维中心、龙头企业等,支持全国乃至全球发展的格局。而要成为金融科技中心,则需要技术、软硬件和基础设施、商业模式设计、应用场景打造、应用环境(市场水平、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人才培养和招揽等整个配套环境)领先,并形成以领军企业为龙头与核心的整体竞争优势。
 
所以,金融科技的发展,绝非只是金融机构或科技公司的事,要想打造金融科技中心,形成全国领先优势,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必须紧密结合各地自身的资源条件和现实基础,立足中长期进行整体规划,并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积极整合资源推动发展创新,打造各地、乃至中国的比较优势。
 
宗旨:金融科技的发展必须趋利避害
 
不言而喻,在金融科技的比较优势打造,或发展的过程中,须趋利避害,毋本未倒置。
 
金融的本质是以货币为载体,通过金融活动实现社会资源按照约定条件跨越所有者之间的转移,努力将闲置资源配置到需要的地方去,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创造出最大的社会财富。因此,金融成为社会资源配置的枢纽、现代经济运行的核心。
 
金融并不是简单地进行资金供需双方信息的收集与撮合,还必须进行必要的风险识别和控制,才能将社会资源配置到合理的地方,创造出更大的价值。如果不能有效识别和控制风险,就可能将资源配置到错误的地方,不仅不能创造出更大价值,而且可能造成现有财富的损失。因此,风险识别和控制,成为金融成为“好金融”还是“坏金融”的分水岭。所以,金融不是简单的资金供需交互的信息中介,更是信用管理和风险控制的信用中介。
 
发展金融科技,必须注重于提高金融运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严密风险防控,必须符合金融的本质和发展逻辑,必须得到应有的金融监管,不能盲目创新、苛求颠覆,更不能打着金融科技的旗号,逃避金融监管,以金融欺诈套取不义之财。
 
2013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迅速升温,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呈现出野蛮生长的狂热态势。当时不少人认为,有了互联网之后,资金供需双方的信息完全可以实现直接交互,因此,传统的金融中介机构势必成为多余,P2P网络贷款、网络众筹等将颠覆传统金融,成为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但这种理解非常片面,严重忽略了金融识别和控制风险的属性,在实际运行中,单纯的网络信息中介难以支持P2P网贷和众筹的发展,结果P2P平台普遍发展成为资金池和信用中介,但又没有得到应有的金融监管,很快就暴露出很大的社会问题,2018年更是大量“爆雷”;网络众筹则发展成为“熟人众筹或圈子众筹”,实际上退化成最原始的“凑份子”,不符合现代金融发展要求,难以维持生命力。这其中的教训值得认真总结。
 
在互联网金融暴露问题并受到严厉监管和清理之后,“金融科技”的概念快速升温,区块链、数字币更是形成巨大社会影响,中国一度在数字币挖矿机(专门的计算机)的生产和供应、挖矿机的投资与矿池运行(挖矿)、数字币的交易和ICO、区块链自媒体、区块链创业和资本投资等方面世界领先,创造了很多一夜暴富的神话,但也带来严重的金融欺诈和社会风险。2017年9月4日,中央银行等几部委联合发布通知,在全世界率先叫停ICO,随之叫停数字币与法定货币的公开交易和汇划。这也遇到很大的社会阻力甚至被指责与谩骂,不少人认为这将把区块链企业赶出境外,把中国在区块链的领先优势拱手让出,将成为历史的罪人。
 
在国际上,区块链、数字币的发展也充满争议,一些著名金融专家和学者观念针锋相对,甚至不少国家中央银行也声明要推出央行数字货币或法定数字货币,但对央行或法定数字货币到底是指现有法定货币的数字化、智能化,还是像比特币、以太币等网络加密数字币一样全新货币体系的货币,一直没有明确,结果给新兴的网络加密数字币提供了很大的支持,很多人坚定地认为,正是网络加密数字币给法定货币带来巨大冲击和压力,中央银行才急于推出自己主导的数字货币,因此,网络加密数字币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价值潜力。
 
现在,区块链、数字币的发展,似乎已经使什么是货币,货币金融的本质和发展的逻辑等都已经模糊不清了。
 
实际上,比特币等网络内生的加密数字币,只能是网络世界上各个网络社区或商圈的专用币,难以颠覆和取代现实世界的法定货币。
 
货币在人类社会的运行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从最原始的实物货币,发展到各个国家规制化的金属货币,再到金属本位制下的纸币和辅币,再到去金属本位制的信用货币,不断在演化,一直在朝着去实物化、数字化的方向迈进,其原理和逻辑是什么?
 
其实,在货币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纸币出现之后,人们发现,货币的功能越来越多,重要性越来越大,但其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能是价值尺度,是为价值交换服务的。而要发挥好货币的价值尺度功能,就必须保持货币币值的基本稳定,否则,如果价值尺度剧烈变动,价值交换就会陷入混乱。而要保持货币币值的基本稳定,理论上就必须使一国的货币总量,要与该国主权范围内、可以用法律保护的、需要货币化(可交易)的社会财富的总规模相对应。由于社会财富的内容和种类非常复杂,难以具体控制各自的价格变化,于是,人们选择关系国计民生比较重要的商品的价格,赋予其价格系数,形成“社会消费物价总指数”(CPI),只要CPI的波动幅度(通货膨胀率)在预期目标内(可控范围内),就认为货币币值是基本稳定的。
 
按照这一原理,货币就需要从社会财富中脱离出来,成为社会财富的价值表征物或对应物;原来作为货币的贵金属,则必须从货币舞台退出,回归其社会财富属性,否则,就难以保持货币总量与社会财富的完全对应。
 
贵金属作为货币,其供应量必然受制于金属本身的储量和开采加工能力的束缚,难以与社会财富规模的变动保持基本一致,很容易造成严重的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难以保持货币币值的基本稳定,因此,其自身的天然属性决定其必然要退出货币舞台。
 
货币脱离金属本位制,成为纯粹的信用货币,是以国家主权范围内、法律可以保护的社会财富作为支撑,并受法律保护实现流通的,因此,货币就必然上升为国家“主权货币”或“法定货币”。同时,货币的总量不再受制于某类社会财富的供应,而是以通货膨胀率作为中介目标,以保持币值基本稳定为核心,可以灵活地加以调控。由此,也使货币政策成为与财政政策一样的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工具之一,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宏观调控作用。
 
需要强调的是,货币政策追求的是币值基本稳定,而不是绝对稳定,不仅是因为国家越大,物价总指数的绝对稳定越难做到,还因为人们越来越清晰地发现,保持一定的货币贬值压力,有利于促进人们减少储蓄(资源闲置),扩大投资和消费,从而有利于刺激经济发展,因此,世界各国几乎没有追求通货膨胀率为零的,基本上都是在1%以上,主体保持在1-3%的区间,通过货币币值变化实现最广泛、一般人意识不到或容易接受的社会财富重新分配。当然,货币政策上也必须严防出现货币贬值失控,一旦出现剧烈通货膨胀并使很多人难以维持生存,就可能引发暴乱或革命,造成社会动荡、政府更替和经济衰退。
 
正是基于维持货币币值基本稳定的根本要求,在国家作为世界基本组成部分难以消除的情况下,试图消除“主权货币”或“法定货币”,推动“货币的非国家化”,打破货币的政府垄断和控制,是不符合货币发展逻辑的,因而即使诺奖获得者哈耶克先生晚年强力推动,货币的非国家化也难以落地。相应的,在现有世界格局下,要打造超国家主权的“世界货币”,也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最强大国家带头支持。
 
需要看到的是,在现有法定货币体系下,并不代表没有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具有特殊权益的“社区币或商圈币”,比如单位食堂的饭菜票/卡,商场里的购物券/卡,电商平台的积分、通证(Token)等等。但是,作为商圈币,就必须控制在商圈内流通或使用,而不能随意流出商圈自由流通和使用,否则就会影响法定货币的管理,必须得到有效的金融监管。
 
同样道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必然出现不同于现实世界的网络社区或商圈组织,其形成和使用专有的网络社区币或商圈币,也同样是可以的,但也同样必须得到严格监管,包括其形成和使用的规则必须公开透明,并能够得到严格落实,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其与法定货币的兑换,相关的网络交易平台必须满足法定货币的监管要求,包括法定货币钱包实名制,以法定货币兑入和兑回必须是原名、原户、原币进出,满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方面的要求等,否则,应受到严厉惩治。
 
进一步,即使与法定货币等值挂钩的网络“稳定币”也只能是商圈币,而不可能是法定数字货币;央行更不能模仿比特币、以太币等模式形成“法定数字货币”,法定数字货币只能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化、智能化!
 
网络加密数字币,作为网络商圈币,属于网络虚拟资产,可以进行买卖,甚至推出相关的期货及衍生品等,但必须满足相关监管要求,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以网络数字币为对象进行公募或私募(如ICO、STO等),同样必须满足相关金融监管的要求,严厉打击操纵市场交易和从事金融欺诈。
 
这样,网络商圈币的价值就取决于其应用场景的广度和深度,没有应用场景的网络商圈币,是没有生命力和实际价值的!
 
作为网络游戏或完全封闭的网络社区,可以有自己专用的用户身份和专用货币,但如果其与现实世界联通,如实现网络商圈币与法定货币的兑换,就会对现实世界产生影响,所以,其与法定货币的兑换环节应该成为金融监管最重要的环节。一味地设想通过网络加密数字币逃避实现世界的法律和监管,是不现实的。
 
因此,必须在理清货币金融的本质和发展逻辑,遵循现实规则的情况下,积极推动金融科技的发展,实现趋利避害,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否则,一味地追求颠覆、逃避金融监管,就会引发严重的负面效应,结果可能非常可怕。
 
适应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的趋势,央行和金融监管也必须跟上,加快法定货币数字化的步伐,提高货币供应和运行的效率、降低相关成本,严密货币监控。相应的,要切实推进清算体系和监管体系、监管方式的改革,促进金融科技健康发展。
(作者为中国银行原副行长)
本文来源: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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