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高顿小编在微博上看到一个段子:80后忙着结婚离婚,00后忙着谈恋爱分手,只有90后稳的一批,只想赚钱。对于如此精辟的概括,简直是要举双脚赞同。不过虽然只想赚钱,但还是没赚几个钱。
正如俗话说:“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只有自己上班赚钱了,才知道父母赚钱不容易啊!每次点外卖之前,都得先领红包,然后看看有没有满减。对于我这样的“穷人”来说,30块钱的一顿外卖那简直就是奢侈。
所以当我在知乎上看到这样一个帖子时,气不打一出来:
评论中有超过百分之九十的人是骂这位题主的,但也有部分人说这位同事太矫情。
虽然“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如果我是当事人,我一定果断离职,并且会将这件事反映给HR的上司,要求公司将差额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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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题主的话语中,我们可以推断这是一位HR,并且是一位情商低、专业性差的HR。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该员工可能生性腼腆,面试的时候又紧张,竟然忘记给我谈薪资了。”
高顿小编发现,在正常的面试环节中,面试官会主动询问应聘者的期望薪资和意见,至少会给出一个明确的数字。而且很多应届生因为缺乏丰富的求职经验,在面试过程中难免会紧张,忘记问薪资也是很有可能的。或者有些至少不好意思问罢了。
所以为了保证入职前后的流程正常进行,所以一般会在面试结束之前,将薪资等福利待遇明确,以便双方做出选择。
而且在录用前,都会给录用者发放offer,而offer中就会涉及相关薪资待遇和入职前的准备。所以如果offer和相关的协议中没有涉及到具体的薪资待遇,那么就是HR的失职。
2.“试用期本来我可以给她开一个很低的工资,但公司出于厚道还是给了她正常的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工资可不是随便可以乱开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所以相信只要是正规的公司,员工试用期的工资至少是其正式工资的80%,有些是直接发正式工资的。由此可见,这位HR是多么的不专业,连劳动法的基本条款都不清楚。
此外,就是“拿着鸡毛当令箭”,只要是正规的企业,内部都会严格的制度和流程,虽然HR会对员工的薪酬进行合理规划,但也不能是HR说给多少就多少呀!所以该HR也差点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
3."她自己的事情自己不操心,现在让公司给她补,我怎么去给领导讲。"
员工表现好,过了试用期,难道HR不应该及时帮助他办理转正的相关手续吗?由于HR的疏忽造成员工利益的损失,难道不应该承担责任吗?相信对于企业来说,HR的工作宗旨是维护企业利益同时,保障员工的权益。否则企业不就成了“周扒皮”了吗?
一般来说,专业的HR应该对刚刚入职员工的转正日期了然于心。在试用期快到的时候,会跟员工及其上司了解情况,确认是否可以转正,并告知员工转正的相关事宜。明明是HR“消极怠工”,导致员工权益受损,不应该把“锅”甩给员工。
4.“这么点小事就受不了打击,自己是职场菜鸟不加紧提升自己,在这种小事上计较的员工,公司还有培育的必要吗?将来怎么能做大事?”
作为一个过来人,我觉得企业可以跟员工谈工作、谈理想,但前提是钱要给“到位”。所谓的“到位”是指薪资待遇至少要符合市场行情,并且不拖欠,按时发放工资。
虽然只是几百块钱,但那也是员工的劳动所得。工作本来就是等价交换,企业出钱,员工出力。所以哪怕是一分钱,也应该如数支付给员工。更何况对于刚刚步入社会的应届生来说,没有足够的积蓄,几百块钱很有可能是一个月的房租或一个月的伙食费。HR应该换位思考,体谅员工的难处。
另外,员工的工作能力如何,是应该尤其上司来评价,HR没有绝对的话语权,去评价该员工需不需要被培育。再者很多应届生就像一张白纸,企业应该给予一定的培养和成长空间,而不应该妄下断言,更何况是不太熟悉业务的HR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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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HR那么多的不是,每一条拎出来都可以让其“卷铺盖走人”。但最后发展到如此不快的地步,该员工也要负一部分责任。
1.面试的时候,应该主动问到薪资待遇,不要觉得不好意思。借用我好友娄的话,那就是连钱都不跟你谈的公司,不去也罢。
很多时候,员工的薪资待遇是根据市场行情、企业收益和员工自身能力,三者评估而来的。一般来说,正规的企业,员工的薪资待遇至少是和市场行情持平的。例如,一线城市的应届生的工资在5-7K,一些技术类岗位可能会在1W左右。
2.入职之后,应该关注一下自己的转正、薪资待遇和职业发展等相关事宜。
对于刚入职的员工来说,除了工作之外,还应该稍稍留意一下自己的转正事宜,薪资每月是不是准时到账,五险一金有没有缴纳,各类员工福利有没有享受到。这不仅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对企业、HR起到监督的作用。
到了转正的时候,如果还没有办理相关的事宜,那应该主动跟上司或者HR提及。也可以通过收入是否增长来判断自己有没有转正。总之,应该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哪怕是刚刚毕业的学生,只要是签了劳动合同,那就是受劳动法保护的。
3.在员工权益还没有得到保障前,不应该辞职。
如果是我,我会将几百块钱据理力争,拿到手再辞职。虽然只是几百块钱,那也是自己的“血汗钱”呀!如果HR不将差额补上,依照我这样的暴脾气,应该会直接找她的上司或者老板“告状”,等事情解决,找到下家之后,再潇洒的辞职。
不过据我了解,绝大多数企业的HR都还是很好的。不仅有着专业的工作素养和能力,也有着很高的情商,说话做事都给人一种值得信赖的感觉。
出了学校,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不能以一己之力来应对时,例如涉及到劳动纠纷时,可以找劳动局,申请仲裁或者调解,甚至是上诉,而不应该意味的忍让。
做自己的盖世英雄,才能阻挡世间的千军万马。
本文首发公众号Hi实习(id:hishixi630),作者小Hi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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