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让开发商帮忙改造房屋结构,后来又担心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于是购房者不想买房了,开发商却不干了。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支持哪一方呢?
  对普通家庭来说,买房或许是他们人生中*5的一笔一次性消费。因此买房时不但要仔细考量房屋品质、地段、小区环境等刚性指标,还要根据自身的居住要求决定买多大的房子。  买三房满足四房需求
  南通人赵阳(化名)来上海工作了多年,由于一直在安亭汽车城工作,所以一直想在嘉定区买一套大面积多房间的公寓。赵阳心中的算盘是:自己和妻子一间房,儿子一间房,今后把自己的父母接来上海一起住还得有一间房,另外*4能再有一间小书房,平时可供自己工作用,节假日家里来客人也可以临时当客房用。
  抱着这样的购房目标,2010年前后,赵阳在嘉定各板块看了很长时间,2010年8月,通过介绍,赵阳对嘉定新城一新开楼盘的一套大户型房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套房屋的建筑面积是114平方米,为三房一厅,但是当赵阳把自己想要一套四室一厅的购房需求告诉导购人员时,对方表示因为这套房子的北面是挑空结构,通过改造后可以增加一间房间的使用面积,变为四室一厅,其实是打了一个政策的擦边球。为了让赵阳确信这么改造的可行性,他不仅给赵阳看了沙盘、广告、楼书,还带赵阳去看了样板房,均为四室一厅的效果。虽然改造后单房面积有所减小,但花三房的钱能够满足四房的居住需求,赵阳及其家人还是对这套房屋十分满意,随后于同年9月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房屋总价为208万元。
  由于是期房,签约当日,双方还签订了一份《委托装修及改造协议》,约定赵阳委托开发商对房屋进行空间结构改造及装修,交房时间为2012年5月31日前,为了吸引购房者,装修改造的费用由开发商承担。赵阳按约支付了房款。后来非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双方于2012年3月又签订备忘录,赵阳同意改造工程延期至2012年8月31日交付。  私自改造涉嫌违章
  可惜好事多磨,正在赵阳一家满心欢喜地期待着能早日入住宽敞的新居时,刚好在2012年4月6日,赵阳在电视里看到了偶然看到了一个针对该楼盘的相关调查节目,节目中称该楼盘四房一厅中有一间系开发商擅自变更建筑规划,未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属于不合法面积,这间多出来的房屋也成了违法建筑。
  看了节目后,赵阳顿时傻眼了,原本想打个擦边球用三房的钱买四房,如今却要面临新房尚未入手便成为违法建筑的尴尬境地。由于越想越担心,想到今后可能面临的种种不确定风险,考虑再三后,赵阳便对开发商提出了退房的要求。别说开发商已经把房屋大体改造完毕,就算没有另外花费用改造,想要开发商把吃下去的钱再吐出来又岂是一件容易的事。无奈之下,赵阳便一纸诉状将开发商上海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欺诈指控难获支持
  在法庭上,赵阳认为,房地产公司捏造房屋面积,隐瞒其中一间属于违法建筑,欺骗自己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构成欺诈,要求撤销与对方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返还购房款208万元,同时要求对方赔偿银行抵押贷款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约22万元。
  被告房地产公司则辩称,赵阳看房时,售楼员就已经明确告知房屋的实际面积和三房一厅的结构,也说明了要进行改造才能达到房型图宣传的装修效果,赵阳明确了解房屋改造的要求后才接受了公司的建议,为此双方签订了委托改造协议,由此可见,赵阳对这一情况是明确知晓并认同的,所以公司不存在欺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签订的《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委托装修及改造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对房屋的实际面积和建筑设计平面图作了明确约定,根据改造协议可以看出,改造的主要位置就是该房屋北面的挑空部位,被改造成一间独立的房间,形成了改造后的四房一厅结构。由于改造的部位不计入房屋建筑面积,所以,原被告签订改造协议的真实意思就是为了增加房屋的实际使用范围,变相提高所谓的“得房率”。被告在销售房屋时,未隐瞒房屋的建筑面积及房型结构的真实情况,但建议购房者在房屋北面的挑空部位等建筑面积外的空间可以通过改造利用以提高实际使用范围,购房者接受了建议并由双方对房屋改造达成合意。
  综上所述,原告赵阳对被告开发商通过改造房屋结构多出一间房间的事实是明确知晓的,未发现被告存在欺诈行为。据此,法院驳回了赵阳的诉讼请求。
  法官点评:买房莫打擦边球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 郏志强
  所谓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等等。在本案中,原本规划设计的三房一厅被改动为四房一厅是由于开发商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建筑规划的结果,因此属于违法建筑。
  根据规定,这类建筑的处理,对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
  购房者在购买这类需改造的房屋前,应事先了解改造是否获得了有关部门批准,否则很可能最后面临无法撤销购房合同,买下违法建筑的风险。
  理财金手指:买房别贪小失大
  房价高昂,购房者都希望用尽可能小的成本买下使用面积尽可能大的房屋。然而打通过房屋改造变相增加得房率的擦边球,最后结果很可能偷鸡不成蚀把米。有时候选房子和选老公一样,一定要有长远眼光,为了占点眼下价格上便宜而买下一些存在隐患的“麻烦房”,会给今后入住时带来许多不可测的风险,买房这件事,可不能贪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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