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生科造假上市东窗事发,手段之恶劣比绿大地有过之而无不及。监管部门却仍允许万福生科股票照常交易,大家都不知道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怀疑又要像绿大地一样让二级市场来买单。前途未卜的万福生科连续两个跌停后股价又被大幅拉起,股价大起大落,显然这是深陷其中的投资者在搏命自救。

  不无巧合的是,此时香港传来消息,港交所上市(复核)委员会决定维持其取消洪良国际上市地位的裁决,洪良国际因造假上市赔光老本后仍然落得退市的命运。前例可资借鉴,应当让万福生科造假者赔光老本,把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口号落到实处。

  冻结募资以备赔偿

  万福生科上市前的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触目惊心,从2008年至2011年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虚增净利润1.6亿元,公司近一半的营业收入、几乎全部的营业利润和近九成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均为虚增。这还仅是自查的“爆料”,实际情况究竟如何?让人不敢想象。万福生科财务造假皆为上市而来,得逞后,为维持光鲜外表公司继续造假,2012年半年报中又虚增营业收入1.88亿元、虚增利润4023.16万元。这是一家充满了造假基因的公司,已经无可救药。

  对这样一家肆无忌惮造假的公司该怎么办?监管部门在调查时居然没有采取任何保全措施,任公司自由自在地混迹于市场,公司股票还照常交易,听任投资者掉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之中。这样的公司不退市,那还有什么公司应该退市?但当大家对照退市条款,发现能够在最短时间内让万福生科退市的理由,居然只有一条“36个月内累计三次被公开谴责”可以适应。这是对A股退市制度的莫大讽刺。

  反观洪良国际造假上市,东窗事发后立即被香港证监会勒令无限期停牌,香港证监会还成功地从高等法院取得临时禁令,冻结了洪良国际8亿多港元,为两年后退赔投资者创造了条件。万福生科上市才一年多,公司IPO募集的资金大部分还在,这些资金都是投资者的血汗钱,监管部门理应当机立断尽快将这些资金予以冻结,以备赔偿投资者之需。可是监管部门却只管调查,保护投资者的保全措施却一点也没有,这样只怕到调查结果出来后,万福生科已经被掏空成了空架子,再怎么处罚也弥补不了投资者的损失。

  处罚不能代替赔偿

  长期以来,在监管部门的监管理念中,对作奸犯科的上市公司进行处罚就是对投资者的保护,从来就没有考虑过如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甚至认为投资者的损失是风险自担,咎由自取,是最有效的风险教育。为什么投资者碰上造假上市的公司就该自认倒霉?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又体现在哪里呢?香港证监会处理洪良国际造假上市的经典案例应该成为A股市场的范例,罚归罚,赔归赔,处罚不能代替赔偿,赔偿一定要落到实处。

  纵观A股市场财务造假案例,万福生科是*2备赔偿投资者条件的。其一是上市才一年多,募集资金的大头应该还在,A股IPO都要签订募集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协议,上市公司并不能随意抽调募集资金专户上的资金,因此监管部门完全可以控制住这部分资金,以备赔偿投资者之需;其二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的股份都还原封未动,完全可以冻结其所持股份,迫使其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其三是公司的大部分高管还在履职,凡是对造假上市负有责任者,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卷入其中的中介机构也在劫难逃,严厉的处罚警示效果也a1。总之,该罚的罚,该赔的赔,一样都不能少。

  从万福生科股票还在交易的现状看,监管部门的监管思路似乎还停留在过去。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3月3日在列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开幕式后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证监会正在调查万福生科案。全国政协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陈东征3月4日也表示,将依照法律,严肃处理万福生科。处罚当然是必须的,退市也是应该的,但是还欠给投资者一个交待:上当受骗的投资者的损失怎么办?如果没有把赔偿投资者损失纳入处理方案,投资者怎么会满意?不让造假者赔光老本,对造假者又有什么警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