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概股中的明星股阿里巴巴,日前遭遇了其自去年9月19日上市以来最猛烈的下跌。1月28日、29日两天,该股票分别下跌4.36%、8.78%,市值分别损失110亿美元与220亿美元,两天损失市值多达2000亿元人民币。有正在浏览“业界评论”频道的网友吗?高顿网校小编邀您来阅读这篇2月4日星期三的文章——皮海洲谈到了阿里和工商“最贵口水仗”打出多输格局
  是什么导致了阿里巴巴股价的大幅下挫?阿里巴巴1月29日公布的第四季度财报不如预期是原因之一,该公司2014年四季度的交易额为7870亿元人民币,2014年全年阿里巴巴中国零售平台实现商品成交总额2.3万亿元人民币。虽然营收有40%的增长,但是利润则同比下滑28%。
  而与此同时,雅虎“捣乱”也是造成阿里巴巴股价大跌的又一原因。1月28日的一则消息显示,雅虎为了避免在出售阿里巴巴股票时缴纳高达35%的联邦税,将成立一个独立的新公司,并将手上价值400亿美元的阿里股份注入到这家新公司中。而这家新公司会独立上市,其股份将按照持股比例分配给所有的雅虎股东。瑞信的一份分析报告指出,这只新的可交易股票将成为投资者对冲阿里巴巴股票的一种替代投资工具,雅虎此举意味着阿里巴巴股票供应的增加,势必给阿里巴巴股价带来压力。
  当然,阿里巴巴股价下跌的最主要原因还在于该公司就假货问题叫板国家工商总局。也即阿里巴巴与国家工商总局“打嘴仗”,从而使得这场嘴仗成为“史上最贵的口水仗”,并最终打出多输格局。这场起源于1月23日工商总局发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认定淘宝网正品率仅为37.25%的嘴仗,虽然最终在1月30日由于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与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握手”而“言和”,但这场嘴仗造成的多输格局却是无法改变的。
  作为国家工商总局来说,输掉的是执法部门的形象,以致执法权力严重受损。在这场“口水仗”中,工商总局网监司司长刘红亮的情绪执法是显而易见的。更重要的是,在这场“口水仗”中,工商总局发布的《白皮书》显示,2014年7月16日网监司行政指导工作小组就阿里巴巴网络交易平台长期大量存在的违法经营问题,联合浙江省工商局、杭州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在浙江省工商局召开了一次行政指导座谈会,提出了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存在的五大问题。但为了不影响阿里系上市前的工作进展,该座谈会以内部封闭的形式进行。这意味着为了对阿里巴巴的上市负责,工商总局既牺牲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牺牲了投资者的利益。
  不仅如此,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与马云的“握手言和”,也是对行政执法权力的一次损害。虽然刘红亮情绪执法并不妥当,但作为国家工商总局来说,打假是义不容辞的。毕竟淘宝网上的假货是一种客观存在,这是否认不掉的。而在张茅与马云“握手言和”的同时,工商总局进一步认定对淘宝《白皮书》为会议记录,无法律效力,这更是对行政执法权的一种否定。虽然说将会议记录作为《白皮书》是有不妥,但这毕竟是一次行政组织行为。作为国家工商总局来说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的,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行政权力的。所谓“无法律效力”,难道是“7.16”会议不合法?是工商总局网监司无执法权?总之,一场“口水仗”,让国家工商总局丢人丢到家了。难怪就连淘宝网的一个店小二都可以对工商总局网监司司长刘红亮的执法权力发起挑战。
  而作为阿里巴巴来说,更不是这场“口水仗”的赢家,甚至可以说是输得更惨。一方面,阿里巴巴的股票市值两天损失2000亿元,甚至连累整个中概股损失市值600亿美元(含阿里330亿美元),不仅让包括马云在内的阿里巴巴全体股东损失惨重,而且也连累了中概股的投资者。
  另一方面阿里巴巴的市场形象因此受损。假货问题本来就是阿里上市潜在的一个巨大隐患,而这场“口水仗”则将阿里巴巴的假货问题再一次暴露在世人面前。作为阿里巴巴的投资者来说,会质疑阿里巴巴的诚信问题,以及信息披露问题,甚至因此再次损害在美国股市上原本就形象不佳的中概股形象。而作为阿里巴巴的消费者来说,将会因此质疑阿里巴巴的信誉问题。毕竟淘宝网正品率仅为37.25%,这是一个很伤害消费者感情的数据。更何况在这场“口水仗”中,淘宝网的各种问题也集中大曝光。甚至因此连累整个中国电商所存在的问题都得以集中曝光。如新华社播发的中国电商调查,列举假货等9大痛点,这其中就包括:低价文化、恶性竞争、假货帽子、诚信危机、税收漏洞、创新之困、物流短板、融资之难、监管之痛等。这不仅引发消费者对阿里巴巴的信任危机,也会引发消费者对整个电商的信任危机。
  此外,尤其重要的是,这场“口水仗”有可能让阿里巴巴背上集体诉讼的官司。虽然在国内市场上,工商总局“顾全大局”,或者说阿里巴巴摆平了工商总局,但这种中国特色的“摆平”显然是很难在美国市场发挥作用的。去年9月,美国股市可以伸出双手拥抱阿里巴巴赴美国上市,但其严厉的市场监管同样会对阿里构成沉重的打击。
  如这场“口水仗”打响后,马上就引发五家美国律所着手调查阿里巴巴假货风波。虽然国家工商总局最终认定“白皮书”只是会议记录,并无法律效力,但“7.16”会议的召开却是事实,而且阿里巴巴集团主要负责人员及核心部门管理团队参与了此次会议也是事实。但阿里巴巴并没有将此次会议对其所存在问题的集中解剖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因此,阿里巴巴即便不构成欺诈上市,至少在信息披露上也是不全面的,有隐瞒的。如此一来,一旦美国律所的调查取得进展,不排除集体诉讼接踵而来。或许对于阿里巴巴来说,这场“口水仗”引发的更大麻烦还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