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12日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境外融资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实施细则》,扩大境外融资的规模和渠道,企业和金融机构可以自主从境外融入资金。上调经济主体从境外融资的杠杆率,企业融资规模从资本的一倍扩大到二倍。银行在新的政策框架下可以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等也能从境外融入资金。
《细则》运用风险因子等新的管理方式优化境外融资结构;改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取消境外融资的前置审批,扩大经济主体的自主权;建立宏观审慎的境外融资风险管理模式;在上海率先建立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路径和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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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顿网校根据消息获悉,昨日,央行上海总部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境外融资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全面放开本、外币境外融资,取消境外融资的前置审批,取而代之用风险转换因子等新的管理方式优化境外融资结构。
据悉,《实施细则》适用范围包括整个自贸试验区,含扩区前和扩区后的范围;适用于注册在试验区内并开立了自由贸易账户的各类企业(不包括分支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已建立自由贸易账户管理系统的上海地区金融机构。
细则明确,融资主体的境外融资规模为其各项境外融资余额与期限风险转换因子、币种风险转换因子、类别风险转换因子的乘积之和。
央行上海分行行长张新表示,对于区内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境外融资所得资金的使用应符合自由贸易账户相关规定,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区内及境外项目建设,并符合国家和试验区产业宏观调控方向;对于金融机构,其通过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办理的境外融资应用于分账核算业务自身的经营活动,用于区内和境外,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符合国家和试验区产业宏观调控方向;通过有限渗透的安排,境外融资所得资金也可用于境内区外,其具体使用规定参照人民银行出台的金融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的三十条意见及相关细则。
境外融资渠道的开放将大幅度降低自贸区内企业的经营成本。目前,自贸区共有13家中外资银行接入自由贸易账户系统,开立自由账户一万多个。据了解,民生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正在准备由境外分行为区内企业提供基于自由贸易账户的境外融资,更好地支持区内实体经济发展。
来源: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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