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4月16日讯(记者 叶景)自4月3日复牌以来已两度跌停的永泰能源[0.00% 资金 研报],昨日收盘再次封死跌停板,这将重仓持有该股的南方沪深300[-0.80%]ETF基金再度推上风口浪尖。据中国网财经记者统计,截至目前南方沪深300ETF在永泰能源上的浮亏已近6000万元。而据万得数据显示,南方沪深300ETF*7净值为0.9304元,自3月11日完成募集以来已下跌约7%,其中4月3日以来的净值累计跌幅为3.11%,而同期沪深300指数跌幅仅为1.88%。

  据了解,由于南方沪深300ETF在募集期间允许某机构投资者以正在停牌期的永泰能源换购基金份额,引发了其它的基金持有人的强烈不满与“利益输送”的质疑。目前已有投资者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监局实名举报南方基金“严重违反基金合同、违反行业原则、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要求监管部门彻查此事,赔偿持有人损失。

  昨日下午,中国网财经记者联系了实名举报南方基金的黎宇明先生,黎先生表示已向中国证监会发去实名举报材料,同时希望南方沪深300ETF事件能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不是*9起基金明显损害持有人利益的事件,但却是留下证据最明显的一起。”
 

  持有人控诉南方沪深300ETF严重违反基金合同

  黎宇明先生在举报信中写道:南方300ETF在其基金合同中约定投资目标为: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然而该基金在实际操作中完全无视这条最基本的原则,允许某机构投资者用大量的永泰能源股票换购基金份额,结果仅占指数0.16%的永泰能源,最后竟达到占到南方沪深300ETF在净值的5.14%,超出了30多倍。南方基金对此狡辩说符合建仓期相关规定,这完全是一种偷换概念。

  黎先生表示,法律法规有关建仓期的规定,是考虑基金实际建仓运作时,由于市场流动性原因,有可能不能马上满足合同要求,或马上建仓成本过高不利于持有人,所以才给出了关于建仓期自由操作权的规定,其目的是让基金在勤勉尽责的前提下,有一定的自由操作空间;而南方基金却偷换概念成:只要符合这个规定,基金管理人就可以随意用任何方法建仓。

  《基金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基金财产,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法律已经明确规定,基金管理人的建仓方法,不能是随意操作,首先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符合持有人利益,在此条件下基金管理人才有所谓的自由操作权。南方沪深300ETF作为一只指数基金,理应设法严密跟踪指数。只有在没有其他办法的前提下,才允许有一定的跟踪误差。而南方基金允许超量永泰能源股票换购并不符合这种情况。这是明显违反投资目标的约定。

  黎先生表示,接受股票认购是南方基金的销售方式,并非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南方基金明知如此做严重违反合同,会导致巨大跟踪误差,但为了扩大基金规模,获取更多的管理费,仍然允许机构投资者以永泰能源股票超额认购,这是对法律的漠视和对广大南方沪深300ETF持有人利益的践踏。

  中国网财经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南方基金相关人士,该人士认为公司投研部门根据永泰能源的重组情况,认为其具有投资价值,因此才接受机构投资者的股票换购。

  然而黎宇明先生告诉中国网财经记者:从南方沪深300ETF上市*9天(4月11日)的申赎清单里能看出来,该基金在4月11日以前就已经开始抛售永泰能源了,“难道南方基金所谓投研部门发现永泰能源有投资价值,仅是持有短短的几天?!这一抛售行为令南方基金关于永泰能源有投资价值的谎言不攻自破。”

  此外,中国网财经记者还注意到,当永泰能源重组方案出炉后,先后有十余家券商发布点评报告,多数券商认为上述方案“收购价格偏贵,增厚业绩有限”。
 

  允许停牌股票换购 持有人要求监管部门彻查

  黎宇明先生在投诉信中写道:永泰能源2月19日跌停后停牌,南方沪深300ETF集中申购开始日期为2月25日。也就是说,在集中申购期开始时,南方基金已经知道永泰能源处于跌停重大利空状态。这种状态下依然允许新投资者用永泰能源认购基金,本质就是让其它基金持有人分担认购者在永泰能源上的跌价损失。

  “更离谱的是,南方沪深300ETF上市公告书显示,永泰能源的公允价格是2月19日封死跌停板的跌停价12.14。把跌停价作为公允价,意味着认购人绕过了二级市场,就轻松的把永泰能源以跌停价强行卖给了基金开元[1.11%]的原持有人。”

  对此,南方基金仅回应称“股票的股价波动仅是市场行为”。而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对于前一交易日跌停的股票,接受跌停价的股票认购,南方基金的操作确有可商榷之处,但他同时认为,南方基金被机构投资者以“重组利好”忽悠和“暗算”的可能性同样存在。

  黎宇明先生告诉中国网财经记者,南方300ETF的持有人中不但有普通投资者,还有社保基金等机构。“这一行为(损害社保基金),对全国人民的养老金造成了损害,从性质上讲,是非常恶劣的。”

  “鉴于南方基金在此次事件中的恶劣行为,我热切期盼证监会有关部门,能够以保护中小投资者为己任,从口头落实到行动,彻查此事。同时要求南方基金就此行为给本人带来的损失予以赔偿。”黎宇明同时表示,“这一事件表明,目前监管对于基金的道德约束太少了。”
 

  高位接盘永泰能源惹利益输送涉嫌

  据某基金业内人士分析,1600多万股永泰能源的巨额换购行为,远非中小投资者能够完成,很明显,“是永泰能源的‘小非’通过南方沪深300ETF换购进行了减持”。最让内业人士费解的是,在永泰能源走势明显异常,在其他机构“一边倒”式的出货时,在赌重组的风险十分巨大的情况下,南方基金为何还要以2月19日的跌停收盘价接受机构投资者的换购呢?更有业内人士质疑,既然南方基金口口声声说看好永泰能源,为何不在永泰能源停牌前股价便宜时买入,偏偏在其跌停后以如此高的价格换购?

  永泰能源4月3日复牌后连续两跌停,此后四个交易日涨跌参半,本周一(15日),永泰能源再度跌停。而南方沪深300ETF净值亦联袂下跌。截至4月16日,南方沪深300ETF单位净值0.93元,交易价格则自上市以来连续三日折价。

  黎宇明先生最后告诉中国网财经记者:“虽然我以实名举报南方基金,但我和其它基金持有人朋友都没指望这次投诉能取得胜利,我只想说,如果连指数基金这样的被动投资工具都沦为了利益输送的工具,那么中国证券市场真没有什么投资产品还能值得投资者信任了。”

  中国网财经中心将继续追踪报道这一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