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和同花顺近日公告称,证监会指其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已决定立案调查。虽然二者目前具体涉嫌违法事项还未公布,不过这两家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证券交易计算机服务商。同花顺公告时还主动提及了已停止销售运行所有资产管理软件,关闭了所有账户。因此,可以判断,本次调查应当与此有关。
  中国证券业协会6月底称,通过恒生订单管理系统(HOMS)接入证券交易市场的客户资金规模达到了4400亿元,通过上海铭创系统的约360亿元,同花顺约60亿元。这些资金有很大一部分从事的是场外配资业务。资管系统软件使得交易者不必申请证券公司较严格的融资融券,就能实现类似的杠杆交易。
  具言之,借助资产管理系统的无限分仓功能,配资商能把一个证券账户拆出多个具有同等交易功能的分账户,再将之与所配资金一起提供给不同的交易者使用,同时继续保有对账户的控制权。故配资商不仅能实现对各个交易者的动态监控,还能在交易者资产突破警戒线后实施强行平仓。
  这冲击了融资融券业务的正常秩序,并加大市场投机和风险性。更严重的是,资管系统下的分仓能自由开设删除不留痕。而《证券法》规定进行证券交易前必须申请开设实名账户,禁止法人非法出借账户和借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定任何投资者不得出借账户。故通过HOMS进行账户分仓,允许他人利用计算机软件直接从自身账户发出指令,涉嫌违法。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不一定干计算机系统服务商的事。分仓式资产管理系统从2001年就开始出现,广泛用于私募基金管理者分仓管理不同客户的产品,监测、评估各交易员的绩效。分账户只是为了内部记账、论功行赏之用。对外而言,无需知道具体哪个操盘手做了哪一项买卖。
  2010年场内融资融券业务启动后,证券场外配资才在这几年开始兴起。资管系统用户把账户拆分给彼此不认识、利益互相独立的一堆人用于场外配资生意,属于用户滥用了系统功能。责任不见得在计算机服务商身上。
  这就像卖菜刀的如果不知道买家要去砍人,就不该有责。不过,系统供应商若曾突出宣传配资功能,就会像菜刀商直接叫卖“砍人利器”,自然涉嫌违法。
  另外,由于《证券法》对账户出借行为没有规定处罚措施,所以在之前的业界讨论中,有人提出用非法经纪和清算来处罚计算机服务商,如讲投资者只能用证券公司的软件下单,不能通过同花顺的客户端连到证券公司后再下单买卖。这种看法显然没有依据,外部软件只是一种延伸性的代为买卖指令的工具,尚未涉及对买卖能否报送到交易所这一证券经纪的核心功能。
  因此,我们固然应当总结此前场外配资给股市震荡造成的教训,但同样也要注意区分人的行为和更为中性的计算机程序。
  信息技术能用于逃避监管,也能通过捕捉终端硬件数据等方式地实现更精确的交易实名制。在“互联网+”大背景下,宜更为积极地看待技术在证券交易中的作用,调查辨析清楚其中的权责关系,防止因噎废食的情况出现。
         本文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