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股市收盘后,饶有兴味的看了一篇科技融资报道。
UBER创始人兼CEO卡兰尼克接受新浪科技[*{7}*]采访,说UBER中国融资仍在进行,而且12亿美金已经到账,百度[微博]参与本次融资。卡兰尼克没有说出其他投资机构名称,只是说这些融资全部是中国资金,未来可能有国字头的中国投资方加入。
UBER中国融资,一直是个很热的融资事件。综合各方面信息,UBER中国本次融资之估值可能高达80亿美金。
这是个有意思的消息。最近几个月,有好几个浙江企业家陆续咨询过我,如果有投资渠道,是否应该投资UBER。他们说,投资顶级美国知名企业,预期回报也许非常之高,毕竟UBER是全球*9打车平台,估值从0到500亿美金仅用了区区几年而已,上升空间还很大。还有传UBER几年可能在A股或港股上市。
对于这几位企业家的热情,我只能提个醒:首先要搞清楚,UBER中国不是UBER全球,虽然听着很像;其次,对UBER这么一家每年烧掉数亿美金的美国企业,要多多慎重。
据说,UBER中国,是UBER首次在美国之外,以国家为区域设立的单独实体,由本土团队运营,有本土资本参与的一家中国互联网企业。按照美国科技记者莎拉•蕾希的描述,UBER中国和UBER是两回事,前者被认为是一家“廉价版UBER”而已。UBER中国没有CEO,真实融资可能较为困难(由于缺乏机构投资人下单,曾有报道推测UBER全球会拿出资金来直接支持UBER中国,是其实际*5投资人),融资对象是中国富人而非中国金融机构,等等。
就算UBER中国融资到手顺利又如何?昨天,彭博报道,UBER中国的*5竞争对手,滴滴快的,即将完成新一轮融资,大约30亿美金。据传,投资人除了软银和中国平安(28.88,0.00,0.00%),还有北汽集团和中投公司。当然,阿里和腾讯在其中也有共同利益。
看来,UBER中国即使足额融资到手,仍将面对子弹充足、股东团队强大的滴滴快的。想要继续用高倍奖励司机的烧钱策略赢得领先市场占有率?一点没有看到尽头的意思。不需要一个统计学学位,谁都能看出这种烧钱策略根本不可持续(笔者所在杭州,UBER曾持续给予3倍车费回报给UBER司机,以争取大量司机注册)。如果真如UBER宣传所说,明年扩展服务到100个中国城市,那这次所谓12亿美金融资恐怕不够烧几个月的。烧钱战打下去,那UBER中国不知要需要多少资金储备,对股东而言,可能是个无底洞。
烧钱没什么,烧钱效果还严重令人存疑。实际上,如何利用UBER中国的营销政策,捏造叫车记录以套取补贴,杭州司机们是驾轻就熟的。这导致UBER中国的叫车虚假率相当之高。杭州一地如此,全国其他城市的UBER司机亦然。
今年3月,微信封杀了UBER,理由是诱导关注,虽然UBER抗议,但据说迄今腾讯也没有什么回应。失去5亿中国人使用的微信入口,对一家提供日常交通服务的互联网公司而言,后果相当严重。相信只要有机会,滴滴快的以后还会继续运用各种手段,发动股东力量来削弱和打击UBER。
UBER有个值得一提的“政治”问题。去年底,它聘请了中央情报局前局长、美国前国防部长罗伯特盖茨来负责UBERmilitary(军队)的生意。去年8月,《华尔街时报》曾报道提过,UBER的高级副总裁埃米尔迈克尔,将加入美国国防部国防商业委员会,任顾问。值得讨论的问题来了:一家具有美国军方背景的美国公司,正在为中国城市交通网络提供日常服务,中国政府和军方会怎么想,会怎么办?
说白了,对于中国某些部门而言,UBER是一家“政治性值得商榷的美国公司”。如果有中国大型国企、央企考虑投资UBER的中国分支机构,其党委领导恐怕有必要再重新审视下管理层的投资逻辑。
也许,UBER全球之所以为UBER中国如此卖力融资,只是为了给美国投资人证明它已成功进入了全球潜力*5的共享用车市场。但可惜的是,在这个巨大市场中,已经有了绝对领先的滴滴快的,其股东团队更有着海量资金和垄断性的社交和支付品牌。有一篇美国博客文章认为:进入中国,只是UBER用于全球持续融资烧钱的障眼法手段,它很难赢在中国。
Uber投资人克里斯-萨卡曾嘲笑知名投资人卡尔-伊坎投资Lyft(UBER的同类型竞争对手)的决定。萨卡表示,美国市场只会有一个UBER赢家。荒谬的是,这个判断,放到中国也是成立的:在中国,除非滴滴快的犯下致命错误,否则UBER中国没戏。
值得所有浙江富豪及全国富人们注意的是,8月底,美国旧金山一名联邦法官同意,将原本3名UBER司机起诉UBER的案件,升级为集体诉讼。这一诉讼如果发展下去,将涉及加州16万UBER司机的身份到底是“UBER雇员还是独立承包人”。其他州的法官很可能也会效仿。
这一案件如果败诉,也许会彻底动摇UBER等一大批“分享经济”公司的商业模式,并大幅度提高其各种运营成本。估值模型关键参数的改变,对一家估值已高达500亿美金的创业企业而言,后果不堪设想。
不敢置信?那请大家去登录下著名科技网站wired.com,9月1日下午,一直跟踪UBER法律诉讼的戴维奥尔巴就此集体诉讼案更新了长篇博文:Judge:CaliforniaDriversCanGoClass-ActiontoSueUber。
看来,浙江富人们,即使有合适渠道,也应对UBER的各种增资案反复斟酌,三思再三思。中国大型国企或央企,更应当对动用大量国有资金投资这么一家背景特殊的“美国”企业备加慎重,充分考虑各种后果,再行定夺。
本文来源:新浪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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