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证监会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变得更为频繁。《证券日报》记者统计,今年通报次数达33次。
从查处的情况看,涉案主体呈现出多样化。既有发行上市主体,也有中介机构;既有公募资产管理机构,又有私募资产管理机构;既有证监会给予市场准入和业务许可的机构,也有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活动的社会主体。一些传媒机构因传播虚假、误导性信息而涉案。既有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董监高管和相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个人,也有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和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除此之外,少数社会个人和散户炒家也有涉案。
从违法行为类型看,同样呈现出多样化。既有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信息欺诈行为,也有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交易行为;既有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违反经营规范要求的违法行为,也有中介机构违反勤勉义务的执业违法行为;既有传统典型的证券期货欺诈行为,也有利用市场业务创新的新型违法行为。
深挖市场操纵线索
在证监会通报的所有案件中,操纵市场属于较为“高发”的类型之一,还涉及到两起“*9案”。
9月18日,证监会通报了5起操纵市场案。其中,青岛东海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操纵180ETF系证监会查处的操纵ETF*9案,而金建勇涉嫌操纵“国海证券”股票价格则是证监会查处的利用融券交易操纵证券市场*9案。
这两起案件的主角,最终都领到了“没一罚三”的罚单。
业内人士表示,相关违法主体与职业操盘手合谋操纵股价,通过上市公司“编题材、讲故事”,操盘手同步在二级市场拉抬股价,营造虚假的市场供求关系和证券期货价格,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既扭曲了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严重侵害了投资者权益,甚至可能引发资本市场系统性风险,因此,监管层对此予以严厉打击也是题中之义。
对于操纵市场这种行为,证监会态度非常坚决,称将进一步加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异常交易行为的综合比对筛查分析力度,深入挖掘市场操纵线索,发现符合有关条件的案件,及时纳入专项执法行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净化市场环境,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严查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经营证券业务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人未经许可非法从事证券业务都是对资本市场基本法律制度的漠视,是对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损害,必须予以严惩。
9月18日,证监会通报,拟对福诚澜海、南京致臻达、浙江丰范、臣乾金融、杭州米云、黄辰爽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四家公司领到的罚单都是“没一罚三”。没收黄辰爽违法所得267058.14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同时,对四家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予以警告,并处以15万元到30万元不等的罚款。
9月2日,证监会通报了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铭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并拟决定对恒生公司、铭创公司、同花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9月11日,证监会通报,拟对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方正证券、浙商期货作出行政处罚。究其原因,是因为这五家机构涉嫌违反期货法律法规。
证监会表示,证券、期货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客户账户管理有关规定对客户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严格遵守审慎经营和风险管理要求。对于证券、期货公司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的违法行为,证监会都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打击内幕交易不留死角
1月9日,证监会通报,2013年下半年开发启用大数据分析系统以来,已调查内幕交易线索375起,立案142起,分别比以往同期增长了21%、33%。已将涉嫌利用“银润投资”、“圆城黄金”、“爱施德”、“焦作万方”等43家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从事非法交易的林平忠、张鹏、聂平等125名个人和3家机构移交公安机关。
对于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打击,证监会也从多个方面重点推进,如突出“从源头上净化水源,严禁内部人泄密”的执法重点,重点打击“刺探内幕信息”的恶劣行径以及严厉打击通过自媒体等新型传媒泄露内幕信息行为。
市场人士表示,对掌握信息源的违法者进行重罚,给“内部人”以警示,是惩治并预防内幕交易行为的有效途径,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体现出证监会坚决治理、从严打击内幕交易的决心。对刺探内幕信息并交易的行为进行严惩,有利于肃清证券期货市场上“依靠打听信息交易”的歪风邪气,重塑市场信心,维护资本市场诚信投资的正气。
对违法减持保持高压态势
从证监会公布的案件来看,违法减持的占比同样不小。
9月18日,证监会称,已经完成对19宗案件的审理工作。其中,15宗违法减持案件共涉及6名自然人股东、10家法人股东以及法人股东的11名责任人,违法超比例减持的金额*6为95,659.1万元,违法减持的比例*6达7.81%。
8月21日,证监会表示近期集中力量对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首批20起案件共涉及10名自然人股东、1名实际控制人、11家法人股东以及法人股东的17名责任人。这些案件中,违法超比例减持的金额*6为73756.5万元,违法减持的比例*6达7.52%。
7月31日,证监会通报称,已对涉嫌超比例减持未披露、短线交易以及窗口期减持、违反承诺减持等违法违规行为立案52起、采取行政监管措施77项;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91项,采取限制交易措施34项。
严惩各类违法主体
除了上面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今年以来通报的案件中,还包括保代违法入股案、传播虚假信息案、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等。对于这些案件的当事人,证监会都予以严厉处罚。
如在两起保代违法入股案中,对保荐代表人李黎明实施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戴丽君、刘兴华分别实施了十年市场禁入措施,两案罚没款共计1.5亿元。
6月12日对长江证券研报预测三季度或提高印花税一事进行通报,明确长江证券违反相关规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6月5日集中部署“2015证监法网专项执法行动”第四批案件,共涉及16起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案件,主要针对“在媒体上撰写文章,编造、传播有关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监管执法动态和宏观经济政策等方面的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等五类违法行为。7月3日,证监会称,已查明其中6起案件的主要违法事实,并根据违法事实的性质和情节,将有关机构和个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此外,证监会还针对券商两融业务中出现的违规问题进行查处,并对相关券商采取警示的行政监管措施。
市场人士表示,不管是专项执法行动,还是在日常工作中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监管层这样做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给市场各方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本文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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