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债转股为银行新增一种选择权,也能一定程度推动企业经营改善,宜谨慎乐观。但仍待最终方案出台,并注意道德风险,和实施数量情况。
一、债转股逻辑通畅但仍待方案出台
债转股作为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方式之一,继续受到市场关注,但仍待最终方案出台。根据我们此前报告中的三大命题,债转股只适用于特定企业:
(1)债转股适用于常规处置方式已经失效但仍有前景、直接破产清算显得可惜的不良资产企业。
(2)债转股意味着银行(或AMC)作为新股东,有必要强制“修理”企业(积极股东主义),使其好转。如果企业没其他问题,单纯是债务过重,则债务重组就能好转,不需债转股。
(3)债转股不是万能药,可能弥补公司治理缺陷,但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二、关于债转股的三个现实问题
1、借债转股之机推进国企改革
从近期媒体报道的个别案例来看,处置标的企业及其关联企业除债转股外,还会引进其他战略投资者。比如,广西有色面向全球寻找战略投资者。若达成,公司股东结构将更为多元化,现代公司制度更为完善,新决策层也更有可能从经济角度出发,调整公司经营。从这一角度而言,债转股对国企改革、供给侧改革有一定推进作用,能够优化企业资质和产业情况,对产业构成利好。
2、如何评判债转股的效果
考察债转股效果要用“边际”视角,并不能认为只能把企业彻底治愈才算成功。我们认为,债转股实施后,企业经营若有好转,且银行现金收回率更高(且覆盖成本),那么债转股就是值得的、成功的。常见的错误逻辑是,认为上一轮债转股后宏观经济大幅好转,因此上次债转股收效良好,这一次不具备这一前提,因此这次债转股效果不会好。其实,债转股应考量边际效果,并非宏观经济好才能实施,即使经济继续疲弱,针对合适标的仍有实施的可能。
3、精心设计制度控制道德风险
债转股实施需要银行(或AMC)、企业、地方政府等各方充分博弈,存在巨大的道德风险、操作风险。因此,需要精心设计业务规则和有关监管制度,严格遵循市场化取向,严格各方信息公开,将道德风险所带来的损失降至最低。我们仍待最终方案出台才能判断其风险水平。
三、主要结论
在债转股最终方案(或代表性个案的方案)出台前,宜谨慎乐观。债转股为银行新增一个选择权,对产业也构成利好,但仍需关注风险。
四、风险提示
强制式债转股;经济超预期下行,不良加速暴露。
本文来源:王剑的角度;作者:邱冠华 王剑 赵欣 茹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