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期货《法律法规》考试:风险官管理办法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08-06
  小编导读:2015年期货从业考试报名入口于2015年7月24日开始,至2015年8月25日结束。高顿网校小编温馨提醒准备报考的小伙伴们不要错过考试时间,同时小编为大家准备了考试辅导相关资料帮助大家做好考试准备,最后祝各位考生梦想成真!
  首席风险官管理办法
  *9章总则
  1.首席风险官:
  负责对期货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和发现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期货公司董事会负责
  证监会对其监督管理协会交易所自律管理
  第二章任免与行为规范
  1.期货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的应当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是否熟悉期货法律法规诚信守法能力作为任职的主要标准。
  2.工作记录和底稿至少保存20年,不得有下列行为:
  擅离职守兼职除合规部门以外职务延迟知情不报谋取私利干预正常经营泄露秘密
  3.首席风险官提出辞职的提前30天向期货公司董事会申请。
  第三章职责与履行职责保障
  1.需建立健全有效执行的以下制度:
  期货公司客户保证金安全存管制度风险监督指标管理制度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业务规则结算规则客户风险管理和信息安全制度期货公司员工家亲戚持仓报告制度
  监督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委托和超范围委托的情况。期货公司是否有效控制风险
  2.下列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和证监会报告:
  涉嫌占用挪用客户保证金等侵害客户权益的。期货公司资产抽逃占用挪用查封冻结或者用于担保。期货公司资本无法维持达到监管标准。发生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股东干预。
  3.享有的权利:
  参加或者列席与职责有关会议
  查阅公司相关文件档案和资料
  与相关人员进行谈话
  了解业务的执行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涉及商业秘密理由限制和阻挠其权利
  第四章监督管理
  1.每季度结束日10个工作日向所在地提交季度工作报告。每年1月20日前提交上一年的全面顾总报告。
  对不适当人员的认定2年内部任用高级管理人员以上职位。
  2次连续不参加证监会的培训。或者连续两次不及格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
  2.诚信档案的记录东西:
  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对其的监管措施
  培训情况和成绩
  第五章附则
  2008年5月1日实施
  高顿网校温馨提醒
  2015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总共举行5次,考生们有多次考试机会。高顿网校为了方便大家学习,开通了期货从业资格试题库,考生们可以通过试题练习加强自己的答题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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