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4S店常见会计处理(2)

来源: 会计学习网 2016-09-26
贷:预付账款——某汽车生产企业(借方科目正负相抵数)
3、汽车经销企业收取汽车生产企业折扣,所收取的折扣汽车生产企业未在随货物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中以负数列示,而在销货清单中以负数列示,作会计处理如下:借:库存商品——汽车(销货清单列示的正数)库存商品——折扣(销货清单列示的负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发票列示的增值税合计数)贷:预付账款——某汽车生产企业(借方科目正负相抵数)
4、汽车经销企业收取汽车生产企业折扣,所收取的折扣由汽车生产企业单独开具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折扣(负数)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负数)
贷:预付账款——某汽车生产企业(负数)
5、汽车经销企业收取汽车生产企业与汽车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利,附给汽车生产企业开具的普通发票,作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折扣(负数)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负数)
贷:预付账款——某汽车生产企业(负数)
6、每月转销“库存商品——折扣”的核算
当月应转销“库存商品——折扣”金额的计算当月应转销折扣金额=[(月初库存折扣+当月增加折扣)/(月初库存量+当月购进量)]×当月销售量
借:产品销售成本(负数)
贷:库存商品——折扣(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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