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机关要用好一级稽查这条“鲶鱼”

来源: 卢自强 2016-09-29
税务稽查质效最终体现为征管成本的降低和税收遵从度的提高,相比防范税收流失和促进税收遵从的作用而言,稽查查补成果只能算是“冰山一角”。
近年来,重庆市国税局全面深化“涉税举报统一管理,稽查案件集中选取,定性处理统一尺度”的市级一级稽查体制改革,执法刚性和执法公平明显增强,促进稽查质效和征管质量不断提高。5个跨区稽查局以全市国税稽查30%的力量,覆盖了全市国税50%的纳税人及75%的税源,查补80%以上的稽查收入,成为组织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经济秩序、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绩效管理实施方案,重庆市国税局将全市国税稽查业务考核全部归并到市局绩效考核体系。针对税务稽查考核权重大、工作节点多、质量要求高等特点,结合一级稽查工作实际,按照“量化、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过程管理、持续改进为落脚点,从办案质量、稽查成果等方面将国家税务总局依法行政、执法效能、改革发展三项一级指标细化为18项三级指标及30项考评标准,覆盖了稽查质量、大案办理、检举案件、案件协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案源管理、管查互动等一级稽查的各个工作环节,形成了决策下达、过程管理、多元评价、结果运用、督促整改、决策落实全链条工作机制,为5个跨区稽查局的稽查质效建立了客观的绩效评价标准,“干得好与坏”,“干得多与少”,都在一个标尺下考量。同时,绩效管理同稽查办案经费挂钩,以引导和督促5个跨区稽查局形成“学、比、赶、超”良好氛围,迅速实现“两个角色转变”:一是作为市局直属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要从税务所或机关科室角色向机关法人角色转变;二是作为独立执法主体,外部稽查执法要从征收管理局领导下的地区稽查局向市局统一领导下的集约化专业稽查团队转变,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稽查质效最终体现为征管成本的降低和税收遵从度的提高,相比防范税收流失和促进税收遵从的作用而言,稽查查补成果只能算是“冰山一角”。用好用足一级稽查这条健壮聪慧的“鲶鱼”,创新稽查方式,提升稽查质效,扩大稽查成果,将迅速打破原有征管、稽查、纳税人三方的博弈均衡,产生巨大的“促收,促管,促改,促廉”的鲶鱼效应,进而实现一级稽查工作质效的几何级倍增。
*9,把稽查业务领军人才作为“鲶鱼”,处理好稽查业务骨干和普通稽查人员配置关系。毋庸置言,一个稽查领军人才的成长需要时间、机遇以及个人的天赋和努力,在任何一个稽查团队中,稽查业务领军人才和行业稽查骨干人才只可能是少数。要充分发挥稽查业务领军人才和行业稽查骨干人才的鲶鱼效应,一是合理配置稽查工作团队,探索主副查制度和首席稽查制度,充分发挥稽查人才在团队建设中的支柱作用以及在大要案攻关突破中的拳头作用,赋予不同于一般稽查人员的工作职责,将其从繁杂的日常事务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从事办案策略、数据分析等核心业务。二是充分运用物质、精神、培训等多重激励手段,树立稽查业务领军人才和行业稽查骨干人才的标杆效应,对普通稽查人员形成促进学习、崇尚实干、鼓励竞争的正向激励。
第二,把稽查案件查处作为“鲶鱼”,处理好稽查工作“点”与“面”的关系。鉴于我国目前税收遵从度整体偏低的实情,稽查部门由于受稽查力量和稽查成本的制约,对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的始终只是少数。那么,充分发挥一级稽查资源集中配置、案件查处指挥有力的优势,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办好、办铁”个案只是一级稽查的基本要求,而按照惩处与教育相结合、打击逃抗骗与引导税法遵从相结合的原则以点带面,达到“打击一个、规范一行、震慑一片”的效果才是税务稽查的根本目标。一要加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告力度,增强税务稽查的震慑效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的公告》的要求,在办税场所、税务局网站以及报纸、电视等公共媒体上,及时公告税收违法案件,推行税收“黑名单”制度,把税收违法失信纳入征信管理系统,对纳税人形成强烈的心理震慑。二要充分运用案件查处成果和震慑效应,由省市局统一组织对同地区、同行业或关联行业存在的类似违法行为进行延伸检查,根据纳税人违法性质、纳税人配合检查及主动消除违法后果的互动程度,创新运用批量化、强度递增的自查辅导、重点督导、集中送达检查通知书、立案检查等方式,引导纳税人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快速扩大稽查成果,实现稽查效率倍增效应。
第三,把税务稽查作为“鲶鱼”,处理好稽查和征管的关系。在市级一级稽查模式下,专业稽查是对纳税人知法守法情况的事后监督,也形成了对征收管理部门用法执法情况的外部监督和制约,促使“人情税”、“过头税”以及随意调节入库等不法、不廉的情形大大减少,成为维护税法权威、规范税收秩序的最后一道关口。按照“主动服从并积极服务于征管大局,一切工作成果归于征管”的一级稽查工作理念,跨区稽查局通过查前告知、查中通报、查后建议三级反馈机制,将新型税收违法手段、特点、作案规律及检查方法、完善征管的建议及时通报征收管理部门,由征收管理部门及时采取加强发票管理、强化纳税评估、停止办理出口退税等征管措施,将有效防范税收流失,促进税收征管成本持续降低,税收征管质量及纳税人税收遵从度持续提升,形成管查良性协作互动局面,实现稽查质效的*5化。
作者:重庆市国税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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