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存货的特征

来源: 中国会计网 2016-12-22
一、餐饮企业具体有哪些存货
餐饮旅游服务业的存货按其来源和用途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类。
1、原材料:购人的各种材料,包括直接用于生产产品的原材料及主要的燃料和物料用品等。
2、产成品:已全部完成生产过程,可以对外销售的产品,如餐饮业已加工完毕等待销售的食品。
3、在产品:没有完成全部生产过程,还不能对外销售的产品,如餐饮企业尚未加工完成的食品。
4、库存商品:为了销售而购进的商品,如购入准备销售给客户的烟、酒、饮料、日用品等。
5、物料用品:旅游用品,如茶叶、小食品、纪念品等;日常用品,如清洁用品、纸制品、塑料制品等;办公用品,如文具、纸张等;针棉织品,指床单、台布、毛巾、浴巾等;包装用品,如箱、瓶、坛、袋等;其他物品,是指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各种零星物料用品。
6、周转材料:购入的使用期限较短的,或者单位价值较低的,能多次使用而不改变其原有实物形态的各种用具和物品,如行李车、热水瓶、灯具、办公桌、文具用品等。
二、存货的范围有哪些
确定存货的范围是正确核算存货的基础,餐饮旅游服务业存货的具体范围如下:
1、存放在本企业仓库的存货。
2、存放在本企业门市部和柜台的展品。
3、已经支付货款购入,但尚未遂到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在途商品。
4、已经支付货款购人或已生产加工完毕,验收合格并存放在本企业仓库、营业部及厨房的库存材料、半成品和库存商品。
5、已经委托加工单位生产加工的材料。
6、正在进行加工的在产品。
根据经济合同接受其他单位委托加工的物资、接受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等,由于法定所有权属于其他企业,因此不属于本企业存货。
三、存货具有哪些特征
通过对餐饮业上述存货的分析,可以得出具有以下特征:
1、存货具有实效性和发现潜在损失的风险
在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存货能够规律地转换为货币资产或其他资产,但长期不能耗用或销售的存货,就有可能变为积压物资或降价销售,从而造成企业的损失。
2、存货具流动性较强
在企业中,存货经常处于不断销售、耗用、购买或重置中,具有较快的变现能力和明显的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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