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

来源: 高顿网校 2013-07-12
  一、概述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并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免税企业除外),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如果您是首次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
  2、单笔销售业务、单台设备销售合同及其复印件和履行合同的证明材料
  3、经办人身份证明
  4、发票专用章(如已取得普通发票领购资格,可不再提供第3、4项资料)。
  (二)如果您是再次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发票领购簿》
  2、税控IC卡
  3、发票专用章
  4、已开具的最后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记帐联
  5、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提供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记账联。
 
  三、需要填报的表格
  如果您是首次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需要填写下列表格: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6开票限额申请表》
  3、《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
 
  四、我们的承诺
  对首次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如果您报送资料齐全、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并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准予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再次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如果您提供资料齐全,申请领购的发票数量在税务机关核定范围内的当场办结。
 
  五、温馨提示
  1、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资格后,主管税务机关将向您提供《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安装使用通知书》,请您按告知书中要求选派经办人参加防伪税控资格培训,取得操作资格。
  2、请您准备计算机、打印机等防伪税控通用设备,购领金税卡、IC卡、读卡器等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后,持金税卡、IC卡凭《*6开票限额申请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做好领购发票前准备工作。
  3、您完成初始发行工作后,请持IC卡、《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4、如果您的企业名称、开票限额、购票限量、购票人姓名及密码、开票机数量发生变化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发行,税务登记证号发生变化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发行。
  5、 您在注销税务登记或者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应将专用设备和结存未用的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送交主管税务机关。
  6、 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
 
  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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