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网:无效产权转移是否征收契税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7-26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中卫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网上公布相关无效产权转移是否征收契税等内容总结如下:
  问题:我想咨询一下,对于无效产权转移的情况,是否征收契税?
  答:国税函[2008]438号文件规定:按照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对经法院判决的无效产权转移行为不征收契税。法院判决撤销房屋所有权证后,已纳契税款应予退还。
  提示:对于经确定的无效产权行为,是不征收契税的,对于已经征收的应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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