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税务实务知识: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否被取消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7-30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海南税务实务知识相关内容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否被取消总结如下:
  咨询问题:对已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是否就不会被取消若可以取消,税局对哪些情况可以取消企业的一般纳税人税局需执行哪些的步骤
  答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纳税人一经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问题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还请向你公司主管国税机关咨询。
     
  扫一扫微信,学习实务技巧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财会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财会考试高清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会计实务 > 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