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差额领购”发票的规定

来源: 高顿网校 2013-03-18

    问: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领购发票时被告知需差额领购,什么是差额领购?

   答: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40号)第八条的规定: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若领购的专用发票未使用完而再次领购的,主管税务机关发售专用发票的份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每次领购专用发票份数与未使用完的发票份数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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