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股票损失需清单申报?

来源: 高顿网校 2013-03-29

     问:我公司是购油单位,在购买加油卡时没有要求加油站开具发票。请问,可否根据加油卡的回笼记录要求加油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其中,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企业备查;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你公司在证券交易市场买卖股票发生损失,属于应进行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你公司应按规定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方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会计实务 > 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