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答疑】企业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的工资、薪金是否有限额?

来源: 高顿网校 2013-04-18
  问:企业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的工资、薪金是否有限额?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9条规定,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确认工资、薪金合理性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因此,上述企业可按规定确定企业的工资、薪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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