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所得12万元以上”具体包括哪些项目的所得?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3-11
  问:“年所得12万元以上”具体包括哪些项目的所得?
  答: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或12万元以上的。
  (二)在计算12万元年所得时,对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免税所得以及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有关所得,可以不计算在年所得中。主要包括以下三项:
  1.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9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
  2.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3.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关注会计从业微信,咨询考试报名时间、免费获取考试题库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高清课程免费题库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免费题库: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统一题库
  报考指南:2014年会计从业报名时间汇总
  考前冲刺:会计从业新政策解读课程+预测押题
  高清网课:会计从业考试网络课程试听入口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会计实务 > 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