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员工出租房产也需要缴税吗?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4-08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现实生活中,类似于如下这个案例中“将公司房产出租给公司职工而收取一定管理费”的这笔收入也不例外。
 
  问:我们是一家建筑安装公司。前不久,税务部门来我公司检查,发现我公司将部分闲置房产出租给本单位职工用于经营。
  税务人员就此询问我公司,租用职工是否领取了营业执照及我公司是否向其收取管理费用。
  我公司如实向税务人员讲明,租用职工已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我公司也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
  据此,税务人员责令我公司就收取的管理费用缴纳营业税。将房产出租给他人而取得的租金应该缴纳营业税,但我公司是将房产出租给本单位的职工使用,这种情况是否也应该缴纳营业税?
 
  答:应该缴纳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租不动产取得的固定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78号)文件规定:“企业以承包或者承租形式将资产提供给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经营,企业不提供产品、资金,只提供门面、货柜及其他资产,收取固定的管理费、利润或其他名目价款的,如承包者或承租者向工商部门领取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则属于企业向分支机构或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和其他资产,企业向分支机构或个体工商户收取的全部价款,不论其名称如何,均属于从事租赁取得的收入,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按‘服务业--租赁’税目征收营业税。”
  依照上述规定,你公司应该就所取得的管理费收入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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