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的工厂房产税应该怎么缴纳?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4-08
  问: 公司新建工厂,预计在11月办理竣工决算,但车间的一部分预计7月可以投入使用,请问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如何计算?
  答:根据《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苏税三[87]11号)规定,纳税单位新建、扩建、翻建的房屋,从建成验收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未办验收手续而已经使用的,自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其房产价格尚未入帐的,可先按基建计划价格计算征税。待工程验收结算后,在按入帐后价格进行调整,并办理税款的退补手续。 房产税税额=房屋原值*70%*税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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