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向南科大捐赠 可在税前扣除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12-24
  市财政委员会、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和市民政局,近日发布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的通知,南方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获得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据了解,今后企业用于南科大教育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向该校教育基金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法、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从2011年12月成立至今,南方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理,规划运行,并通过财政、国税、地税和民政的审核,获得此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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