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财税改革“三放一收”惠及市县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12-29
省级按35%比例分享的莹税下划给市县 省级企业的所得税下划65%给市县省级按35%比例分享的契税下划给市县 市县企业的所得税上划35%到省级
“省上新的财税政策实施之后,我县每年将增加财政收入500万元左右。”洪雅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金融投资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据悉,近日,四川省政府下发《关于改革完善省与市州、扩权试点县市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通知》,明确“三放一收”:将目前省级按35%比例分享的莹税、契税下划给市县,作为市县固定收入;将目前由按企业隶属关系分配企业所得税除上缴中央财政外的地方分享部分,调整为省与市县按比例分享,即将原省级企业的所得税下划65%给市县,将原市县企业的所得税上划35%到省级。经省财政厅测算,除宜宾和泸州外,实施新的分税制后,各地财政收入都有所增长。
莹税、契税由市县独享
——以2013年为例,全省由省级财政分得的70亿元莹税、契税将全部下放到市县
据四川省财政厅预算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1月1日起,下划莹税、契税等2个省市共享税种给市县,即将原来省与市县按35%∶65%进行分享的莹税、契税省级分享部分下划市县作为市县固定收入,省不再参与分享。
省财政厅提供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省莹税、契税的总额约为200亿元,按此前办法,省级财政大约会分得70亿元,而今后这部分税收将全部下放到市县。
据悉,随着经济的发展,2013年全省莹税和契税增速已达到42.5%,2014年1月增速则接近50%。因此,市县财政因莹税、契税下划而获得的“红包”会不断增加。
如此,扩大各级政府事权与财权的匹配,地方帮助企业做大做强的积极性就会增强。
企业所得税不再“分灶吃饭”
——川煤集团向省上缴纳的企业所得税65%划给市县;绵阳光友薯业向市县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5%划给省上
四川同时出台的另一项财税改革政策是,不再实行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办法,将省级企业所得税、市县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统一实行按比例分享,其中:省与市县按35%∶65%的比例进行分享,即将原省级企业的所得税下划65%给市县,将原市县企业的所得税上划35%到省级。
以川煤集团为例,作为一家省级企业,其总部地处成都,在此之前,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是按照企业隶属关系划分,即省级企业所得税除上缴中央财政外,地方分享部分归省财政所有,所在市县不能分享。但新政实施后,该集团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65%要划给市县。同样的道理,如绵阳光友薯业有限公司虽然属于绵阳市企业,但新政实施后,该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35%要划给省级财政。
夯实市县财力效应明显
——以洪雅县2013年为例,财政将增加收入500万元左右
以洪雅县为例,2013年洪雅县总的税收为9430万元,新的政策之后,财政将增加收入500万左右。洪雅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说,全部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将会更多地用于教育事业、民生改善等,让实惠更多地惠及群众。
有人担心,实施“省级企业的所得税下划65%给市县,将市县企业的所得税上划35%到省级”的新政后,由于各自的基数不同,部分市县会否因此出现财政收入不增反降的现象?对此,省财政厅给出的答案是,经测算,除宜宾和泸州由于市级企业发达,新政实施后,上划的35%市县企业所得税将大于省级企业的所得税下划65%给市县的部分外,其余各地财政收入都将有所增长。
总的来看,如果以2013年为例,新政实施后,省级财政将有超过10亿元资金“下沉”市县,夯实基层财力。
专家解读
做大市县财政收入蛋糕让事权与财权相匹配
四川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郭正模说,在现有“分灶吃饭”的财税体制下,基层政府事权与财权不匹配,事权多,而财权少,无法高效、高质地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任务。四川省政府出台的这一财税体制改革政策,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并结合四川实际进行的财税体制改革之举。将有利于理顺省以下税收分配关系,做大市县财政收入规模,夯实市县财力基础;有利于推进建立稳定的地方税收体系和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责、权、利统一的税收分享制度;有利于事权与财权相匹配,提高市县政府的行政执行力;有利于促进资本要素合理流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强化“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的落实,推进“两个跨越”的宏伟目标的实现。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退税?退税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2023-05-06
-
契税应该怎么计算? 2023-04-25
-
车船税是什么意思?征税范围有哪些? 2023-04-24
-
试用期要提前30天提离职吗?试用期辞职要注意什么? 2023-04-21
-
税前工资和税后工资有什么区别?哪些所得要缴纳个税? 2023-04-21
-
消费税从价和从量计税的税目有哪些?附消费税的完整计算公式 2023-04-20
-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什么?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2023-04-20
-
会计考生必看:现行消费税的15个征收范围详解! 2023-04-20
-
增值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附计算增值税的三种方法 2023-04-20
-
什么叫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有哪些? 2023-04-19
-
所得税计算方法是什么?附2023年新个税计算公式及税率表 2023-04-18
-
什么是房产税?计税的依据是啥? 2023-04-17
-
什么是增值税?增值税有哪些类型? 2023-04-17
-
印花税税率计算方法是什么?哪些情况可以免征收印花税? 2023-04-17
-
印花税税率是万分之几?印花税怎么算? 2023-04-17
-
印花税税率是万分之几?印花税怎么算? 2023-04-17
-
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个税的起征点和免征额是什么意思? 2023-04-17
-
试用期内在节假日加班有加班工资吗?试用期内不付加班费怎么维权? 2023-04-17
-
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几天?试用期的期限是单位可以随意定的吗? 2023-04-17
-
什么叫印花税?有什么意义? 2023-04-14
-
上市公司怎么找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具体能提供什么服务? 2023-04-14
-
去年的费用发票今年可以做账吗?手写发票能用吗? 2023-04-13
-
免抵退企业在税法背景下的会计处理 2022-02-08
-
2013年国考税务系统分析:招录人数涨31% 2021-04-25
-
2013年国考税务系统分析:招录人数涨31% 2021-04-25
-
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缴纳? 2020-05-12
-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税率多少,是按季交还是按年交? 2020-05-12
-
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 2020-05-11
-
2018个税改革何时出来 2018-09-05
-
个税改革什么时候实施 2018-09-03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