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营改增”热点问题

来源: 互联网 2016-04-15

2016“营改增”热点问题

今年5月1日起,“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扩围。为服务好纳税人,推动改革顺利落地,今起昆明市国税局将持续推出“2016‘营改增’热点问题”专栏,让社会各界能够系统、全面的了解政策。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纳入营改增的征税范围。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问一:各行业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分别是多少?
(一)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二)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三)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四)纳税人发生除以上应税行为规定外,税率为6%。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高顿网校温馨提示:高顿网校为您提供权威、专业的初级实务、高级实务、税务处理、技能拓展、全面会计实务等资讯。在线会计实务试题,每天免费直播上课,更多精品网课免费试听。高顿网校会计实务频道为大家提供大量的会计入门基础知识,对会计从业人员非常有参考价值。《取证上岗直通车》,保过取证+真帐实训,一次搞定好工作! 通过会计从业考试,并具备出纳、会计实操技能。
会计实务精彩推荐:1月—12月财会考试月历*7财会考试信息指南会计职称新人成长攻略初级会计实务知识详解会计人必看知识!如何做会计报表财会专家解读:会计电算化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会计实务 > 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