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会计――修理修配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举

来源: 高顿网校 2013-02-20
  [例]某汽车修理厂1994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1)5月2日,为某单位修理小汽车一辆,收取修理费等18000元,增值税额为3060元,款项已收。
  借:银行存款               21060
    贷:营业收入               18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60
  (2)5月4日,企业购进汽车配件一批,价款为160000元,增值税额为27200元,款项已付。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7200
    原材料                160000
    贷:银行存款               187200
  (3)5月16日,企业为公交公司修理公共汽车20辆,取得营业收入款18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0600元,款项款收。
  借:应收账款               210600
    贷:营业收入               18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600
  (4)5月20日,企业受汽车公司委托加工汽车零件一批,收取加工费20000元,增值税额为3400元,款项已收。
  借:银行存款               23400
    贷:营业收入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5)5月31日,企业支付本月份水电费12000元,其中:电费10000元,车间负担9000元,厂部应负担1000元;水费2000元,车间负担1600元,厂部负担400元,增值税额为1960元(10000×17%+2000×13%),款项已付。
  借:营业费用               10600
    管理费用               14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960
    贷:银行存款               13960
  则5月份企业应纳增值税额为:
  应纳税额=37060-29160=7900元
  企业在实际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7900
    贷:银行存款               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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