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审计考试《审计专业相关知识》教材章节结构没有变化,内容以修订细节为主。并根据营改增新规和公司法新规对教材进行了一定的调整。教材的表达更为准确详细。教材的详细变化如下:
*9部分 宏观经济学基础,教材无变动
第二部分 企业财务管理
原*9章89页/新教材89页
倒数第1行“投资风险报酬是指投资者因承受风险而获得的额外投资报酬…”改为“投资风险报酬是指投资者因承受风险而获得的超过无风险报酬的额外投资报酬”
原第三章132页/新教材132页
倒数第5行“内部报酬率是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基础上计算出的项目实际投资报酬率”改为“内部报酬率是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基础上计算出的项目可望达到的投资报酬率”
原第四章148页/新教材148页
上数16行“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在发行当时签订的契约中明文规定负有可以转换为普通股票选择权的公司债券”改为“可转换债券,也简称可转债,是指由公司发行并规定债券持有人在一定期限内可按约定的条件将其转换为公司普通股的债券。”
原第五章176页/新教材176页
倒数第4行增加:“A类存货种类较少,但占用的资金多,应当实行严格的控制,重点管理;C类存货种类繁多,但占用的资金较少,管理时不必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可实行总量控制;B类存货介于A类和C类之间,应实行分类管理。”
第三部分 企业财务会计
原*9章231页/新教材231页
第8行“会计要素就是对会计核算…确认和计量的依据”改为“会计的对象是指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内容,即特定主体能够用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为了具体实施会计核算,需要对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进行分类。会计要素是对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化。会计要素就是对会计核算对象按交易或事项的经济特征所作的基本分类,是进行确认和计量的依据,也是构成会计报表的基本框架。”
原*9章234页/新教材234页
倒数第7行增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对企业财务把各种所提供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是使用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对信息使用者决策有用所具备的基本特征,它主要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及时性、可理解性、重要性、谨慎性、实质重于形式。”
原*9章235页/新教材235页
倒数第1行增加“会计计量是一定的计量尺度下,运用特定的计量单位,选择合理的计量属性,确定应予计量的经济事项金额的会计记录过程。其中,计量属性反映的是会计要素金额确定的基础,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不同的计量属性会使相同的会计要素表现为不同的货币数量,从而使会计信息反映的财务成果和经营状况不同”
原第二章237页/新教材237页
倒数第6行增加“库存现金是指通常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
原第二章242页/新教材242页
上数14行增加 “企业收到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并到开户银行办理入账手续时,根据入账单等凭证,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原第三章261页/新教材261页
倒数第1行增加“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原第三章262页/新教材262页
上数13行增加“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企业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原第三章268页/新教材268页
上数12行增加了“不同取得渠道下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成本构成不同:
1.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
2.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
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
原第四章275页/新教材275页
倒数第6行增加“企业应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可选用的计算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此处教材有错字)
原第四章287页/新教材287页
11行增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自可供使用(即其达到预定用途)当月起开始摊销,处置当月不再摊销”
原第五章306页/新教材306页
倒数第4行增加“5.应交个人所得税。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代扣代交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企业交纳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原第六章318页/新教材318页
倒数第2行增加分录:
借:制造费用
贷:累计折旧
原第六章319页/新教材319页
倒数11行增加“如新产品试制费拨款、中间试验费拨款、专项用于技术改造等。”
倒数第6行增加“应将在“在建工程”科目里归集发生的费用转入“固定资产”,同时将相应金额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资本公积”科目”
原第八章327页/新教材327页
上数9行增加“1.销售商品收入是指企业通过销售商品实现的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是指……”
原第八章329页/新教材329页
上数14行,原“让渡资产使用权主要是指企业出租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删去
原第九章352页新教材354页
上数11行,增加“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工资和缴纳税费等流入和流出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原第九章353页/新教材355页
上数第7行,增加“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投资的构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包括构建固定资产、处置子公司及其营业单位等流入和流出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原第九章353页/新教材356页
上数第2行,增加“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包括吸收投资、发行股票、分配利润、发行债券、偿还债务等流入和流出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原第九章358页/新教材361页
上数第1行增加“有利或不利事项是指对企业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具有一定影响的事项。”
原第九章361页/新教材364页
上数第4行“但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改为“但应当在报告年度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
原第九章363页/新教材366页
上数第4行增加“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做的判断。”
第四部分 法律
原第二章411页/新教材413页
“审计是指独立的审计机构依法或者接受委托对被审计人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改为“审计是指独立的审计机构依法或者接受委托对被审计人的经济活动进行审查”
原第二章412页/新教材414页
上数第1行增加:“4.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其中部门规章指国务院审计部门和其他部门制定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发布的关于审计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指由政府首长签署命令发布的在本行政区域内使用的关于国家审计的规范性文件”
原第二章412页/新教材414页
“5.地方审计法规,是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审计法规。”改为“5.地方性法规,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内适用的关于国家审计的规范性文件。”
原第二章412页/新教材414页
上数第10行“对审计法的实施作出了具体规定。”改为“对审计法的一些规定进行了细化和补充,有力地推动了审计法的实施。”
原第二章415页/新教材417页
上数第10行增加“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对其他取得财政资金的单位和项目接受、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收益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原第二章417页/新教材420页
上数14行增加“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第二章417页/新教材420页
上数20行增加:“
(八)提请协助权
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可以提请公安、监察、财政、税务、海关、价格、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予以协助。”
原第二章419页/新教材422页
上数12行“一、审计计划“审计计划阶段的主要内容是……通知书实施审计”改为“审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确立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审计项目计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多个审计组共同实施一个审计项目或者分别实施同一类审计项目的,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应当编制审计工作方案。”
原第二章419页/新教材422页
倒数12行增加:“审计机关应当依法组成审计组,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在实施审计3日前审计机关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办理紧急事项、被审计单位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审计机关应当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对项目审计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原第二章421页/新教材424页
把原有内容扩展为“一、违反审计法的法律责任”及“二、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责任”两部分,更加清晰。
原第五章474页/新教材476页
第9行增加“此外,自2012年1月起,我国开始在上海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将以往征收营业税的部分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改为征收增值税。此后,试点城市数量逐步扩大。2013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营改增”试点扩大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原第五章474页/新教材476页
倒数14行“凡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改为“凡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其他应税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原第五章474页/新教材476页
原教材最后一段“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适用6%税率”删掉
原第五章475页/新教材477页
倒数第1行增加“4.实行“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这里的应税服务包括:①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③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其中,转让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研发和技术服务中的技术转让服务,转让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属于文化创意服务中的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
原第五章476页/新教材478页
上数15行增加“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服务、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纳税人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原第五章476页/新教材478页
上数19行增加“我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以及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往返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以及在香港、澳门、台湾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简称港澳台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原第五章485页/新教材487页
倒数第2行增加“自2012年1月我国实行“营改增”试点工作以来,部分营业税应税劳务(服务)将改征增值税,营业税征税范围和税目相应会逐渐减少。”
原第五章486页/新教材488页
倒数第7行增加“随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推进,营业税的税目将会逐步调整。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原第六章498页/新教材500页
倒数第12行增加“201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对2006年修订的公司法进行了修改,取消了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修改内容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原第六章499页/新教材501页
第6行“2.股东认缴的出资、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改为:“2.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或者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原第六章499页/新教材501页
倒数第1行“(2)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分期缴付出资的,缴纳首期出资,并由验资机构验资;”改为:“(2)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
原第六章500页/新教材502页
(一)注册资本改写为:
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来自股东的出资。由于我国公司法允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股东分期缴付出资,因而在分期交付出资的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与公司股东实际缴付的资本在股东缴清出资之前并不一致。在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公司股东未缴清出资的,应该以认缴的出资额而不是实际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规定的,按照该规定。
原第六章501页/新教材503页
删除
第1段第2行,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删除
第2、3段删除(主要出资比例、出资时间等)
第4段,发起人、认股人必须一次缴清全部的注册资本
原第六章506页/新教材508页
旧教材倒数第1段移到新教材第13行
一人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中应当标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的情况,一人有限公司的章程由股东制定。
原第六章506页/新教材508页
第15行删除“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原第六章515页/新教材516页
倒数第7行删除: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