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㈠ 报考高级审计师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5.对虽不具备上述条件规定的学历、任职资格或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但审计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其破格报名考试按以下条件掌握:
⑴ 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从事财经、审计专业工作二十五年以上;
②担任省、市审计机关副处级以上职务五年以上,区、县(自治县)审计机关副局长以上职务五年以上,市级部门、市属大型企业或事业单位专设的内审机构副处级以上职务五年以上。
⑵ 工作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署定、市定或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审计项目中担任审计组长或主审,并获署、市审计机关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者;
②获省以上审计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6.中央在渝单位的人员可以参加重庆市高级审计师的资格考试。
㈡ 报考初、中级审计师条件:
1.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⑴ 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⑵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⑶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⑷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2.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报考初、中级审计师条件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3.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报考初、中级审计师条件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⑵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⑶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⑷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⑸ 取得博士学位。
㈢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在规定的年限内全部科目合格后,在办理资格证书时,按照考务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要求,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须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本人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