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高顿网校 初级会计职称
183人赞过
杨志国
杨志国
金句讲师、会计学硕士

高顿会计学院讲师

问题解答:
  劳动关系建立时间自用工之日起算。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一、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只与“用工之日”有关,与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先签合同后用工或先用工后签合同)、书面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起算点、试用期满时间、发放第一笔工资的时间等均无关。
  二、劳动合同的效力
  1.生效时间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2.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3)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学习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前往高顿初级会计职称!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声明‘来源高顿’均为原创,未经许可,任何人或组织不得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的商业应用。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百科
初级会计职称,又叫做初级会计师、助理会计师,是指通过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的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获得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中的初级资格。

主页 > 初级会计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