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主要问题有:一、纳税服务的理念不新。二、纳税服务职能交叉或者职能不清。三、纳税服务功能资源不集中。四、纳税服务内容不完善。五、纳税服务制度体系不健全。六、服务人员的素质问题。
按照“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原则,进一步转变观念,完善纳税服务的制度体系,开拓纳税服务的方式手段,提升纳税服务的质量水平,是当前税收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亦称"纳税主体"。指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每一种税都规定有相应的纳税人。如产品税以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和进口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又如国营企业所得税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国营企业为纳税人;联营企业先分配所得的,以投资各方为纳税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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