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依据是什么?
  答:2013年12月23日,人社部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取得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本专业工作能力”。
  2015年8月13日,人社部公布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
  因此,开展银行业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既是落实国家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银行业监管部门文件精神的要求,又是银行业专业人员知识更新的有效途径,也是证书登记制度的重要依据。
 
  2、哪些人需要参加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答: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主要针对持有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及原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持证人员。根据《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实行)》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及原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持证人员(以下并称持证人员)。
 
  3、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是强制性的吗?不参加继续教育将会如何处理?
  答:根据《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在继续教育周期内,未达到最低学时要求、未申请周期延长或申请未获批准的,其证书登记状态将显示为“未登记”,如需恢复正常状态,须补齐所有登记程序。
 
  4、学员取得证书后何时参加继续教育?
  答:从资格证书颁发日起,每2个自然年为1个继续教育周期;持证人员持有多个证书的,以取得第一个证书的时间计算继续教育周期。
 
  5、怎样才算完成一个周期的继续教育?
  答:继续教育周期为2年,每个周期内至少完成3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课程。
 
  6、我持有多个专业证书,是完成一个周期的继续教育就可以完成全部证书的登记吗?
  答:持有多个证书的,以取得第一个证书的时间计算继续教育周期,且只需要参加一次继续教育。
 
  7、证书持证人员是否需要学习特定的继续教育课程?
  答:持证学员可在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平台上按照个人需求自由选择继续教育课程,持有不同证书的学员享有同样的课程资源。
 
  8、哪些培训能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答:除在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平台上获得的学时外,持证人员参加考试办公室认可的培训,并于培训后在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系统自行申报后,该培训可以计入总学时。
 
  9、哪些培训课程是受认可的可以抵扣学时的课程?
  答:考试办公室认可的能用于抵扣学时的课程包括:
  一、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系统的网络培训;
  二、会员单位(含省、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开展的网络培训及面授培训;
  三、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组织的面授培训;
  四、考试办公室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
 
  10、哪些是考试办公室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
  一、由研修院组织的远程网络培训和面授培训;
  二、由会员单位(含省、计划单列市的银行业协会)组织实施的培训;
  三、由省、计划单列市银行业监管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培训。
 
  11、持证人员在2年的继续教育周期内,是不是可以集中安排一段时间,比如一年内,完成所有的学时要求?
  答:根据《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持证人员在每个周期内参加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系统的网络培训每年不能少于10学时。
 
  12、学员是否需要对在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平台上获得的学时进行申报?
  答:学员除了申报参加考试办公室认可的培训外,在继续教育平台上获得的学时将自动计入总学时。
 
  13、2016年之前获得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人员,一直没有参加过继续教育,从什么时候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答:从继续教育正式推出之日起开始。
 
  14、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之后出现工作单位变动,在原单位获得的学时是否继续有效?在继续教育学习平台上的信息是否需要做出变更?
  答:在学习平台上的学时是继续有效的,如果单位变更学员可在继续教育学习系统上自行修改注册信息。
 
  15、持证人员参加银行业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的收费标准?
  答:根据《银行业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中国银行业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工作不以盈利为目的,为保障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系统培训内容的专业、及时、实用性并维护系统的正常运行,持证人员参加该系统提供的网络培训,应缴纳一定的学习费用,标准暂定为每学时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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