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根据新的管理制度,《公共基础》调整为《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不再单独设立证书。在主办方举办的连续两次考试中,通过《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与《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下任意一个专业类别的考试,即可取得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1、问:如今年上半年时通过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和1个专业实务科目,已申请获得证书,如今年下半年考生再通过另一个专业实务科目,下半年的专业实务科目的证明如何申请?
答:如果今年上半年时通过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和一个专业实务科目,已申请获得证书,如今年下半年考生再通过另一个专业实务科目,下半年通过同样的方式申领专业实务科目证书,证书将通过纸质证明的形式发放给考生,此纸质证明作为上半年已申请证书的加注页。
2、问:2014上半年报名阶段忘记勾选免考条件,是否可以申领新证书?
答:可以,已通过中银协考试服务部进行免考1/2审核,可在报名网站右侧公告栏查询审核结果,不论是否勾选免考条件1/2,都可申领新证书。符合免考3条件的考生,申领系统会自动查询是否符合免考3条件,符合的考生可直接在申领系统申请新证书。
小编寄语:时间是世界上的一切成就的土壤。时间给空想者痛苦,给创造者幸福。——麦金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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