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拆借市场 (一)同业拆借市场的概念和功能
同业拆借指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相互借贷在中央银行存款账户上的准备金余额,以调剂资金余缺。
同业拆借的资金主要用于弥补短期资金的不足、票据清算的差额以及解决临时性的资金短缺需要。同业拆借产生之初,主要是适应商业银行调整准备金的要求;现在,同业拆借市场已经成为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进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工具,也是中央银行检测银根状况、进行金融调控的重要窗口。
(二)同业拆借市场的参与者
同业拆借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是商业银行,它们既是主要的资金供应者,又是主要的资金需求者。除此之外,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外国银行的代理机构和分支机构也是参与者之一。
(三)同业拆借市场的拆借期限与利率
1.同业拆借市场的拆借期限
同业拆借市场的拆借期限通常以1---2天为限,短至隔夜,多则l~2周,一般不超过1个月,当然也有少数同业拆借交易的期限接近或达到1年的。
2.同业拆借市场的拆借利率
同业拆借的拆款按日计息,拆息额占拆借本金的比例为“拆息率”。同业拆借利率的形成机制分为两种:一是由拆借双方当事人协定;一是借助中介人经纪商,通过公开竞价确定。在国际货币市场上,比较典型的、有代表性的同业拆借利率有三种,即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1。I—BoR)、新加坡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和香港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其中最重要的是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L1—
BoR),它是浮动利率融资工具的发行依据和参照。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简称Shibor)自2007年1月4 E1起开始运行,它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组成报价团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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