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证,或者骗取信用证以及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了信用证项下关系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财产。也包括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信用证交易的特殊支付方式,为犯罪分子使用伪造、变造、作废的信用证或以其他方式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提供了可能。信用证诈骗活动不仅使公私财产遭受损失,而且使信用证的安全信誉受到极大破坏。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所谓使用伪造的信用证,是指行为人利用伪造的信用证骗取财物的行为。所谓使用变造的信用证,是指行为人利用变造的信用证诈骗财物的行为。使用伪造、变造附随的单据、文件,是指使用信用证时,伪造、变造提单等必须附随信用证的单据,骗取信用证项下货款的行为。使用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可以是伪造、变造后自己使用,也可以是伪造、变造后提供给他人使用,这两种情况都属于本条所定的使用。
(2)使用作废的信用证。这种情形主要是指使用过期的信用证、使用无效的信用证、使用明知是经他人涂改的信用证进行诈骗的行为。
(3)骗取信用证的。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编造虚假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欺骗银行为其开具信用证,并使用的行为。单纯骗取信用证尚未使用,应认为只是信用证诈骗罪的预备行为。
(4)其他方法。这种情形指的是行为人以前三种以外的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的行为,尤其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利用“软条款”信用证进行诈骗的犯罪行为。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要求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辅导高清课程、高顿题库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报考指南: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高顿题库:2014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免费题库
考前冲刺: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试题 考试辅导
高清网课: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高清网课
本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了信用证项下关系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财产。也包括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信用证交易的特殊支付方式,为犯罪分子使用伪造、变造、作废的信用证或以其他方式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提供了可能。信用证诈骗活动不仅使公私财产遭受损失,而且使信用证的安全信誉受到极大破坏。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所谓使用伪造的信用证,是指行为人利用伪造的信用证骗取财物的行为。所谓使用变造的信用证,是指行为人利用变造的信用证诈骗财物的行为。使用伪造、变造附随的单据、文件,是指使用信用证时,伪造、变造提单等必须附随信用证的单据,骗取信用证项下货款的行为。使用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可以是伪造、变造后自己使用,也可以是伪造、变造后提供给他人使用,这两种情况都属于本条所定的使用。
(2)使用作废的信用证。这种情形主要是指使用过期的信用证、使用无效的信用证、使用明知是经他人涂改的信用证进行诈骗的行为。
(3)骗取信用证的。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编造虚假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欺骗银行为其开具信用证,并使用的行为。单纯骗取信用证尚未使用,应认为只是信用证诈骗罪的预备行为。
(4)其他方法。这种情形指的是行为人以前三种以外的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的行为,尤其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利用“软条款”信用证进行诈骗的犯罪行为。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要求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扫一扫微信,*9时间获取2014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提醒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辅导高清课程、高顿题库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报考指南: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高顿题库:2014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免费题库
考前冲刺: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试题 考试辅导
高清网课: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高清网课
展开全文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知识点:债券投资的收益 高顿教育 2017-07-19 14:50:05
-
《法律法规》知识点:金融债券 高顿教育 2017-07-14 11:09:34
-
银行业初级《法律法规》每日一练:经济资本分配 高顿教育 2017-07-13 10:53:46
-
银行业中级《法律法规》每日一练:商业银行法 高顿教育 2017-07-13 10:29:59
-
银行业中级《法律法规》每日一练:公开储备 高顿教育 2017-07-11 10:34:24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