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1、分行所属支行副行长若干(重点区域为市区、隆尧、清河、宁晋)
  2、邢台分行员工若干名(重点区域为隆尧、清河、宁晋)
  二、招聘条件
  (一)分行所属支行副行长
  1、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邢台本地(含下辖各县市区)户口,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六年以上银行工作经历,从事应聘分管工作不少于五年或担任同级职务不少于两年。
  3、精通银行业务(主要侧重于信贷、会计、营销方面),有丰富的银行管理经验,风险意识较强。
  4、熟悉当地金融市场情况,具有良好的人脉关系,具有突出的市场开拓能力,个人业绩突出,能有效带领团队打开市场开展业务。
  (二)同业人员
  年龄28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连续从事银行会计或信贷工作三年以上,熟悉银行业务,有良好的客户服务意识及扎实的业务知识,有较强的风险意识和风险把控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操守。
  (三)大学毕业生
  年龄在27周岁以下,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二及以上学历(不含专接本与民办、私立院校),金融、会计、投资、国贸、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经济学、市场营销专业或者“211”、“985”院校的计算机及法律专业毕业生,具备较强的持续学习和综合分析能力。
  三、应聘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下载报名表。本人如实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czyh2016zpxt@163.com。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
  四、其他事项
  填写报名表时,应如实填写完整,籍贯具体到**县,并注明应聘岗位。发送邮件应采用“籍贯+姓名+性别”为主题进行发送。我行将根据属地需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及应聘者社会资源情况进行筛选。筛选通过后我行将会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者进行面试等程序,请保持通讯方式畅通。筛选未通过的不再通知,敬请谅解。应聘者须对个人填报信息及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情况失实,我行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联系人:孟先生董女士联系电话:0319-2151511 215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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