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制造厂是一制造电视机的国有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8月上旬外购一批价格10万元(不含税)的电子元件用于生产电视机。结果由于管理不善,8月下旬库房发生火灾,元件损失了70%。则该厂当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17%×(1-70%)=0.51(万元)。()
A.√
B.×
【参考答案】对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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