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0日,甲公司自行研发的某项非专利技术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研究支出为80万元,累计开发支出为35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300万元);但使用寿命不能合理确定。2016年12月31日,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200万元。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甲公司应就该项非专利技术计提的减值准备为()
A.100
B.150
C.230
D.200
【参考答案】A
【试题解析】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按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确认为无形资产,另外因为该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能确定,所以不需要进行摊销,甲公司应就该项非专利技术计提的减值准备的金额=300-200=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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