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签发一张支票,填写收款人为乙,票据金额栏留白后将支票交付给乙,授权乙补记票据金额。乙作成背书人签章后将该支票交付给丙,授权丙补记票据金额。丙取得票据后拟进一步背书转让给丁。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乙可以取得票据权利
B.乙可以授权丙补记票据金额
C.丙补记票据金额后可以取得票据权利
D.丙可以授权丁补记票据金额
【参考答案】B,C,D
【解析】(1)选项A:出票人可以授权收款人乙补记支票金额,乙可以取得票据权利;(2)选项BD:收款人以外的其他人不得补记票据金额;(3)选项C:支票未补记金额前,收款人不得背书转让,丙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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