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0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货款为3360万元(含增值税额)。由于资金周转困难,乙公司到期不能偿付货款。经协商,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4年11月23日达成如下债务重组协议:乙公司以一批产品偿还全部债务。该批产品成本为1680万元,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21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l7%。假定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该重组事项对乙公司2014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为()万元。
A.903
B.1323
C.3003
D.420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乙公司债务重组利得=3360-(2100+2100×17%)=903(万元),产品转让收益一2100(主营业务收入)一1680(主营业务成本)=420(万元),所以该重组事项对乙公司2014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903+420=13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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