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但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换出资产的当期损益:
  该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都无法可靠地计量。
  因此,在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计量基础和交换所发生损益的确认原则时,需要判断该项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以及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否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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