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要约邀请

单选题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发出要约邀请的是(  )。
A、甲公司向数家贸易公司寄送价目表
B、乙公司通过报刊发布招标公告
C、丙公司在其运营中的咖啡自动售货机上载明“每杯一元”
D、丁公司向社会公众发布招股说明书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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