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稽查局
  呼和浩特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成立于1994年,是一支专司打击偷、逃税的执法队伍。1999年根据工作需要扩编为一级稽查机构,2005年初呼市国税局进行了机构改革,将原稽查局部分人员充实到恢复后的城区稽查机构开展工作。2008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国家税务局系统稽查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的通知》(国税函﹝2007)910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本着精简、效能、规范、统一的原则,我市国家税务局系统稽查机构升级为副处级,旗县、区稽查机构为副科级,内设科室六个:办公室、选案科、举报中心、检查科、审理科、执行科。目前全市稽查系列现有稽查干部186名,其中旗县区稽查机构干部117名。市级稽查共有干部69名,男36人,女33人,党员38人,团员4人,大专以上文凭的取得率达100%。这是一支平均年龄35岁的年轻高素质队伍。
 
  直属税务分局
  直属分局成立于2005年3月8日,主要职责是管理部分纳税额500万元以上的内资企业、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上述企业的部分二级单位。直属分局在编人员91人(男同志44人、女同志47人),共产党员54人,占全局人员的60%;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87人,占全局人员的96%(其中:研究生学历9人;本科生58人;大专生20人)。直属分局共设置办公室、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办税服务厅、税政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六个内部科室。徐建宝局长主持直属分局全面工作;王军副局长分管办税服务厅、税源一科玉泉组;刘建平副局长分管政策法规科、党务工作、税源二科回民组;刘利平副局长分管税政管理科、税源二科赛罕组;张历伟副局长分管办公室、税源一科新城组;监察员袁杰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政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承担本系统的车辆购置税业务的管理指导职能。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税政股、收入核算股、税源管理股、办税服务厅,级别均为正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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