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同学
老师,例2-23最终答案是(200-280*50%-10)/1.06*6%=2.83万元,这个是二月应缴纳增值税,为何不用减进项对应的进项税!而例2-22最终答案是销项税额=2500/1.06*6%=1415.09.这里却是销项税额,难道差额计征要减进项税,还是不减!两个例题有啥区别?
展开常青树同学,你好,关于二月应缴纳增值税为何不用减进项对应的进项税额? 我的回答如下
努力的同学,你好!
因为转让金融产品是没有进项扣除的,购入金融产品时是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金融产品转让时允许扣除买入价。金融商品转让的时候会产生正负差(即卖亏或卖赚),在确定金融商品转让销售额时按照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在例2-22中,买入价是60000元,卖出价是100000元,第四季度前发生了负差(即卖亏了)15000元,所以销售额=100000-60000-15000=25000元。
同学继续加油哈~
以上是关于额,进项税额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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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是按照物资或者产品的账面价值计入在建工程中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这个问题和刚才那个一样,刚才那个题目老师给你回答了,你可以先看一下,如果还有疑问,可以继续提出的哦。祝你学习愉快!